1.媒體來源:中時
2.記者署名:周麗蘭
3.完整新聞標題:網路知名魚販帶槍賣魚? 警搜查驚見車上一把衝鋒槍
4.完整新聞內文:
斗南警分局接獲情資一名陳姓魚販隨車攜帶槍支,
跟監多日之後 ,昨天(18日)在二水鄉一個菜市場旁守株待兔,
等買菜人潮逐散去收攤的時候發動搜索,果然在小發財車的副駕駛座
找到1把改造衝鋒槍、29顆子彈、改造槍械一批,
魚販辯稱友人寄放,全案依違反槍砲彈刀械管制條例移送法辦。
不到30歲的彰化縣陳姓魚販在網路頗有知名度,
他以發財車載魚貨,不定點、不定期在彰化和雲林的早市擺攤。
斗南分局接獲情資,他隨身攜帶槍械,於是報請雲林地檢署指揮偵辦,
經雲林和彰化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跟監數日,18日發動搜索行動。
斗南分局長溫基興表示,18日在二水鄉的一處菜市場
確認確認陳的行蹤, 等他賣完魚收攤之際,上前搜索。
警方在陳的小發財車上駕駛座的塑膠袋內發現1把改造衝鋒槍、
29顆子彈、 改造槍械一批。
斗南分局指出,陳嫌有改造槍枝興趣、能力,也有相關前科,
雖然他辯稱是朋友寄放, 但不足採信。
另外斗南分局也策動1名在監執行的槍砲案件的劉姓受刑人
供出他藏在嘉義縣大林鎮住處的黑蜘蛛M4步槍1支、
在斗南鎮藏匿處的一把金牛座手槍、15顆子彈。
斗南分局員警分別在他藏匿處的1個裝著小石子的盒子內、一只襪子內找到這2把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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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陳嫌平時從事正常的賣魚生意,開著小貨車在雲、彰兩地市場賣魚
種菜賣魚的都有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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