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法盲是不是都不知道警械使用條例

作者: uyrmb47   2023-05-21 00:41:51
※ 引述《poopooTaiwan (便便台灣)》之銘言:
: 警察就是法條不熟、平時訓練不佳、導致今天事件產生
: 警察是可以用槍的,今天被打的時候他就可以用槍,
: 根據第四條第1項第五款及第四條第4項第四款,
: 警察自己被俱體型優勢的人爆打、同仁被俱體型優勢的人爆打,
: 有客觀行為事實顯示,當時後浩克俱有危害警員生命、身體、裝備之虞,
: 也有客觀行為事實顯示,其他危害警察人員之虞,
: 法律賦予警察執法的公權力以及保護警方安全的正當手段
: 但是沒有一條法律賦予警方發洩情緒的權力。
: 關鍵時刻拔不出槍、電擊器械不敢電、沒辦法擒拿等手段,以至於無法制服浩克,
: 那都是你警察需要檢討的事情。
: 法庭上也是依據客觀事實來做判罰,沒有所謂如果坐在地上反殺的如果,
: 那不是客觀事實,而是假設。
客觀事實是啥? 是你腦補有精神問題的人屈服了?
你怎麼能認定他屈服了 到了法院就會扯說他沒反抗但只是手沒放後面還再亂動
然後鴿子就被判刑還要跟當事人和解
所以阿 叫個支援後就在旁邊看他發瘋就好了 那麼認真別來當鴿子
越認真死越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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