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央社
2.記者署名: 葉臻
3.完整新聞標題: 打「浩克」涉執法過當 員警、所長及分局長受處分
4.完整新聞內文:
桃園朱姓男子今天宛如「浩克」在超商發狂,被打致腦震盪的員警後續卻以警棍將朱男打得
頭破血流。中壢警分局晚間說,員警記過2次,所長記過1次,分局長申誡2次處分並追究責
任。
年約28歲的朱姓男子,上午因不明原因在超商內發狂,赤裸上半身加上壯碩外型、深蹲咆哮
宛如「浩克」,桃園市警察局中壢分局中壢派出所員警獲報後前往制止,過程中遭朱男數度
揮拳、導致員警腦震盪,朱男最後被制伏,警方依法移送法辦。
然而晚間網路上又有影片傳出,當時朱男已被制伏、坐在超商外的階梯上,而稍早被朱男數
度揮拳的員警,持警棍走向朱男,朝已無攻擊動作的朱男揮擊約12下,只見朱男蜷曲在地、
頭破血流,且不斷哀嚎喊著「好痛」,警方行徑也引發外界質疑執法過當。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晚間發聲明表示,朱男經制伏後仍持續咆哮、出言挑釁員警,員
警情緒失控、過度使用強制力,案經召集重要幹部決議,有關員警究責部分除依法送辦外,
另追究相關行政責任,該員警執行職務過當行為核予記過2次,所長記過1次,分局長申誡2
次處分並同時追究相關考核監督不周人員責任。
中壢分局過去也曾發生執法過當案,音樂女老師詹慧玲在2021年間被中壢分局一名葉姓員警
盤查,因拒回答且罵「很蠢」,遭施以柔道「大外割」當街壓制、後被依妨害公務罪嫌逮捕
;詹慧玲認為警察濫權、執法過當而提起訴訟,桃園地方法院以2罪判處葉員有期徒刑4月、
6月,葉員放棄上訴並被停職。(編輯:陳政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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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該員警究責部分除依法送辦外,另追究相關行政責任,該員警執行職務過當行為核予記過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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