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jcl6 (789)》之銘言:
: 1.浩克神力過人直接掙脫手銬攻擊警察 才讓警察反擊到警棍都斷了
: 2.還是警察洩憤拿警棍攻擊已制服的人犯 打到警棍都斷了才回過神
: 做任何事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犯錯了這社會沒人會保你
蠻久前有個舊聞 台灣毒犯 掙脫手銬殺警
雙手被反銬的盧志勝忽然掙脫2名押解警察,衝向其座車尾廂掏出一把手槍,當場射殺緝毒
隊副大隊長杜宇華。行凶後企圖逃竄,被警察撲倒制服。
盧志勝1日出庭時,法警打開囚車第一道車門(該囚車有兩道車門),複查被告的手銬和
腳鐐時,發現其左手手銬和左腳腳鐐均被掙脫。
手銬腳鐐沒有酸民想像中那麼保險,上了就沒攻擊力
要靠肌肉掙斷手銬的可能性其實不大
戴著手銬弄死人,實在不是啥不可能發生的事...
我對某電影裡大佬脫困後,還戴著手銬就殺光一屋子看守者的的劇情印象蠻深
盧君也不是啥大肌肉人士
警方通報盧志勝為台灣天盟會成員,長期練瑜伽,柔韌性很好。
靠瑜珈軟骨術啥脫身繼續攻擊的可能性被實戰測試過
以個人的想法 戴著手銬甚至腳鐐 不是啥無法反擊保證 最多警察安全性高些
當然如果是上了銬後再爆打,是有點糟糕 而且近身被反殺的可能性反而高
一群人抓一個 上銬也就一個人執行 其他人持槍械戒護會可靠點
不過台灣的警力跟法規有那可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