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tasis (流雨風雪)》之銘言:
: 開完庭有強烈的感覺
: 結果大概是警檢找不到實際發文誹謗者
: 來開庭的無良公關不起訴
前情提要: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71522090.A.782.html
結果被我猜中了:
https://i.imgur.com/VMnnxKB.jpg
因為沒辦法查到Vincent真實身分,沒辦法證明誹謗言論是陳冠宇發的,結果不起訴。
: 不禁想起兩年前另外一個網軍誹謗案
: 那次的被告也是靠同樣的理由獲得不起訴
: 只能感嘆匿名誹謗就是霸氣 *攤手*
本案例告訴我們用粉專誹謗是無敵的,就算找到粉專經營者是誰,偵查庭賴給不知道是
不是真實存在的其他人,就能拿到不起訴。
匿名側翼粉專抹屎就是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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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自從得罪黨的職業網軍之後,我自己全家就慘遭黨的網軍抹黑騷擾了超過三年。
https://i.imgur.com/N76yCts.png
同群人除了嗆要讓我老婆小孩不敢出門,還恐嚇要找竹聯幫送我去柬埔寨。
https://i.imgur.com/6AuBYvn.jpg
https://i.imgur.com/bLsDT4I.jpg
遇到把家人親友拖下水的病態騷擾行為,司法也無法處理。
https://i.imgur.com/HkeLPaM.jpeg
唯一值得欣慰的是,在纏訟兩年多之後,DPP二代網軍甯祥豪(Ning Hsiang-Hao)終於被
判刑了。
https://i.imgur.com/X3RsHGX.jpeg
不得不說職業網軍算計有夠深,為了謀畫這一切企圖陷人於罪,還特地帶了「證人」,
明明是他邊動手打人邊叫法警,這些人渣居然可以講成是我對他施暴!?
也好險他們顛倒是非實在太離譜,同夥間對話讓我意識到一定要調監視器,故積極在第
一時間保留所有相關證據,不然還真的可能會成功被他請的理威法律事務所大律師陳彥
潔顛倒黑白,要是照他和他帶的「證人」造謠抹黑的那樣認定事實,現在被起訴被判刑
的搞不好就變成我了。
完整判決請參考此連結:
https://lawsnote.com/judgement/633d19dd083c08df32b7c1a2
整件事最悲慘的是,我直到現在還在被同群人的各種謠言抹黑......
只能再度以自身經歷,奉勸大家惹龍惹虎不要惹到職業網軍,對方只要找領身心障礙手
冊的那種來當打手,基本上就是沒完沒了。
https://i.imgur.com/6VmZVqw.jpeg
https://i.imgur.com/Dm9NAcA.jpeg
比較完整的故事可以參考過去我在八卦版的文章,或者下面連結:
https://sites.google.com/view/dppnetarmy
https://www.facebook.com/stasischen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