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劉昌松
3.完整新聞標題:
家族8人涉裝病詐保6500萬判無罪 北檢批「判決違背法令」上訴
4.完整新聞內文:
張玉真1家8人涉嫌裝憂鬱症住院,詐領保險理賠以及健保給付共6508萬元,但台北地院認
為,張等人都經醫師看診後同意住院等理由,判決無罪。北檢不服,舉例有共犯被電鑽傷
到手指還領了意外險,卻又聲稱是自殘詐保,而張玉真也多次叮嚀家人,一定要說想自殺
才能住院,一審判決違背經驗與論理法則,已提起上訴。
北檢2020間起訴指控,家住花蓮的無業婦女張玉真因缺錢還債,從林姓保險業務員那裡學
到裝病技巧,利用向精神科醫師聲稱自己想不開,想自殺等方式裝可憐,借此住進醫院獲
取保險理賠,張婦還了錢之後,決定繼續「生病」賺錢,還找來丈夫陳永乾、女兒楊閔庭
,二姊陳巧晴、二姊夫張存能、三姊陳玉美、三姐夫吳成發,以及小姨子陳玉葳一起裝病
。
張玉真1家8人10年來從東台灣一直北上住到台北,陸續向國泰、台灣人壽等8家公司詐領
超過5570萬元理賠金,另外還詐取健保住院給付938萬餘元,兩項共6508萬餘元,因為投
保的理賠條款同意,只要在院6小時就算住院1天,張婦家族後來會特定去找有日間病房的
醫院,只要白天去參加病友團康活動,晚上出院自由活動。
但台北地院審理認為,被告8人均是經醫師診斷患有精神疾病而安排住院,且符合各醫院
住院診斷標準及程序,女兒楊閔庭雖曾提及「沒真的生病」,但精神病患缺乏病識感,並
非罕見,且張玉真等8人間有親屬關係且先後因精神疾病住院治療,依醫師證述,可有家
族遺傳因素,無法證明張玉真等人有詐欺行為,判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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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住院保險條件是只要入院6小時就會理賠1天住院費,成為詐保巧門。(示意圖/取
自[email protected] Jung)
北檢對此不服,提出三大理由上訴,其中包括,精神科醫師只能片面聽病患(裝病者)自述
精神狀況,沒有儀器可協助鑑定真假,為了避免憾事發生,只要聽到病患有想死的念頭,
只能盡量安排住院,無法直接指證病患裝病,需要佐以醫護在病房內的觀察紀錄相互比對
。
而曾診斷張玉真等人憂鬱症嚴重的醫師表示,平常不會特別去翻閱觀察紀錄,但如果醫師
發現病患住院期間「無怪異行為」、「無明顯精神症狀」、「未有不洽當行為」等與自述
情形不同的記載,就不會再讓病患住院。甚至有醫師表示,因為聽到其他病友提醒後,決
定排除張玉真的家人入院。
上訴指出,病患向醫師自述精神狀況無人可反駁,只有靠有經驗的醫護實際觀察紀錄才能
分辨是否真的罹患憂鬱症等精神疾病,尤其根據檢警查出,張玉真曾多次向家人強調,「
要說想自殺」、「要裝可憐」、「能哭就哭」,甚至互相通報容易准予住院的醫院醫師。
尤其張玉真的三姊夫吳成發明明因為「製作衣櫥被電動電鑽傷到左手無名指」而住院過,
還因此獲得中國人壽理賠,卻又另外向醫師謊稱傷勢是「因為自殺用刀割斷左手無名指致
筋斷裂」,顯係吳盛發在張玉真指導下,清楚只要謊稱有「自殺」行為,醫師就會安排住
院。因此認為一審對客觀事證均視而不見,認事用法違誤、判決違背法令,希望高院能改
判張玉真8人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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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6500萬 真好賺 難怪經濟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