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礦業法》修正案今完成朝野協商 月底前將

作者: proprome (月光寶盒)   2023-05-24 21:57:13
《礦業法》修正案今完成朝野協商 月底前將三讀通過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524/2505920.htm
記者蘇晏男/台北報導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7029/d7029273.jpg
▲游錫堃24日下午召集朝野黨團協商《礦業法》修正草案。(圖/翻攝自YouTube/國會
頻道)
《礦業法》發動修法至今已6年,立法院今(24日)朝野黨團協商通過草案全數條文,沒
有保留,本月底前將三讀通過。對此,民進黨立委洪申翰表示,「我的助理說,他20幾歲
來立法院就開始關注,到他現在30幾歲了,走到了這一刻,很感動」。時代力量立委陳椒
華則說,經過許多人的努力,總算可以打破舊《礦業法》的霸王條款。
立法院長游錫堃24日下午召集朝野黨團協商《礦業法》修正草案,經濟部長王美花、原民
會主委夷將‧拔路兒等部會首長列席,最終將本次保留的16條關鍵條文照黨團協商通過,
包括礦權申請展限期間的存續問題、未曾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且面積大於二公頃礦業用地的
相關礦業權者管制等,將排入近期院會三讀。
其中在具爭議的探礦權、採礦權方面,前者規定,「探礦權以四年為限,期滿前一年至六
個月間,得申請展限一次;展限不得超過二年。」「探礦權者經依前項規定為展限之申請
時,在探礦權期滿至主管機關就展限申請案為准駁之期間內,其探礦權視為存續。」
後者則規範,「採礦權以二十年為限。期滿前二年至一年間,得申請展限;每次展限不得
超過二十年。」「採礦權者經依本法規定為展限之申請時,在採礦權期滿至主管機關就展
限申請案為准駁之期間內,其採礦權視為存續。」
洪申翰表示,這次的修法最重要的目的,是要重建礦業業者、環境跟原民部落健康跟平衡
關係,這才有可能真正去除礦業的負面標籤,未來礦業發展才有辦法更永續。洪也說,「
我的助理說,他20幾歲來立法院就開始關注,到他現在30幾歲了,走到了這一刻,很感動

陳椒華指出,從過去原住民還我土地運動、已故導演齊柏林《看見台灣》紀錄片至今,經
過許多人的努力,總算可以打破舊《礦業法》的霸王條款。陳也說,在國際強調企業社會
責任的此刻,礦業落實企業社會責任,尊重在地原住民權益已經是基礎的工作,《礦業法
》的修正有助於礦業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增加國際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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