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每次說都是逆風,
現實的風向就是駕駛該死,駕駛應注意未注意,
反正我們就檢討駕駛,然後事故一直發生,
然後又可以一直檢討駕駛,這就是台灣鯛民想要的。
事實上只要共用馬路的都叫用路人,
是要大家共同來找到一個規則來改善交通問題,
而不是一昧地放大行人的痛處,
然後要求所有用路人來遷就行人。
在道路設計上本來就有很多問題,
道路不內縮轉彎車要停等在哪?
路口圓弧設計不就鼓勵車加速通過?
本來就有很多巧思是可以改善環境,
但現在的風向就是放棄去檢視這些問題,
轉而去撻伐駕駛,要的只是出事駕駛被重罰。
我是真的不知道這是因為大部分的人沒車開還是怎樣,
你真的有在用路就會知道這問題不是機車還是汽車,
包括紅綠燈我如果看到有車停等我幾乎都是小跑,
但大部分行人養成我就滑手機走到綠燈消失,
行人道紅燈我已經在斑馬線上了你咬我?
風向帶成這樣造成這樣的結果交通更美好嗎?
總之大家不去檢討該檢討的,
只要檢討人,只要找到罪犯就可以來嗜血,
交通無法改善大家都盡了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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