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台灣早就禁止體罰了
只要體罰
就是犯了刑法傷害罪!
現在,只要任何老師敢打學生
就是犯罪
都可以直接報警處理!
就看被打的人要不要報警
只要你看到有老師在打學生 就是犯法!
就這麼簡單
學生打學生叫做霸凌,違法了
那老師打學生怎麼不會違法?
所以為什麼要禁止體罰,本來就是一視同仁
是不是!!!
而且處罰學生 本來就不用體罰
例如可以罰壞學生 掃廁所 罰抄課文10次 這些行為應該就不會違法 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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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ppo5566 (5566)》之銘言:
: 這兩天一堆鄉民跳出來喊支持體罰
: 我覺得很不可思議
: 根本是在走人本教育的回頭路
: 仔細想想 可能是因為別人家的孩子死不完
: 那換成自己的小孩呢
: 如果你的小孩在學校被體罰 你真的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