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你們有沒有念過行政法
裡面有比例原則
是否使用武力壓制要相應對方抗拒程度
如果他只是坐在那邊
即使就算他在那邊靠北靠木要殺警察
但你明知道他手無寸鐵 你又有人數優勢
絕不能說他因此危害警察性命 他甚至也沒有動手(我說超商外)
如果她拒捕 你也應該根據他的拒捕程度 決定是否使用武力
但視頻沒有拒捕跡象
老子我只看到警察在旁邊講悄悄話
我不知道他在講三小 也沒有密錄器
講完就一陣狂打 打到頭破血流
明顯逾越比例原則的程度
台灣是沒人權的國家
我覺得更可悲的是
還有一群暴民支持警察這種沒人權的暴力行為
而且還不自知
我感到相當寒心
近日我就去申請中國台胞證
我以中華民國身分證為恥
喔對
李茂生有對此表示看法嗎??
不是有一個粉絲天天追蹤他 他有講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