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 政院

作者: comeroom56 (芽米)   2023-05-26 11:18:39
我想知道 我們台灣人
在大陸遇到這種情況
能否享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賠款
我們是否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
享受對岸的權利與義務
有沒有去過對岸的
本宅好想知道
有沒有卦
※ 引述《loveSETSUNA (味噌豆腐)》之銘言:
: 哇靠 行政院從可以頒布法條
: 現在變成可以不修法就喊停用
: 「他強調,以後,法官再有類似的引用及判決,就是法官個人意識形態問題,就是錯誤判決
: 要接受國人批判。接下來就是司法院要去教育訓練統一解釋了! 」
: 這什麼東西,法官再怎麼判決也是於法有據
: 現在直接指導判決
: 政院現在整合三權了
: 越來越大耶
: Dpp真的太厲害了,知道權力集中的施政效率最高
: 讓人不禁期待台灣的未來了
: ※ 引述《dahanjian (強煎戰飯)》之銘言:
: : 自由時報
: : 「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 政院通令:即起停止適用
: : 2023/05/25 17:31
: :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中國男子來台遭路燈電死,法院以30年前法務部函釋:「大陸
: : 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判國賠463萬元,引發議論。民進黨立委鄭運鵬指出,今天
: : 收到行政院通令各部會,依國籍法定義,中國大陸人民不具中華民國國籍、非屬中華民國
: : 國民,自不享有或負擔中華民國國民的權利義務,凡舊函釋與此牴觸者,應自即日起停止
: : 適用或不再援用。
: : 鄭運鵬表示,本月18日他於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法務部次長陳
: : 明堂,指法官引用法務部1993年8月5日(82)法律決字第16337號函釋內容「大陸地區人
: : 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做為判決依據,媒體被拿來當成認知作戰的素材,要求法務部廢除
: : 該函釋,並希望各級法院法官不要再引用。
: : 他指出,其實,行政院早已在清理相關不適當的舊函釋,日前陸委會也開始會同相關機關
: : 完成檢討不適當的函釋清單。
: : 鄭運鵬說,今天收到行政院昨天以院臺法長字第1121023848號通令各部會,依國籍法之定
: : 義,中國大陸人民不具中華民國國籍、非屬中華民國國民,自不享有或負擔中華民國國民
: : 之權利義務,凡舊函釋與此牴觸者,應自即日起停止適用或不再援用。
: : 他強調,以後,法官再有類似的引用及判決,就是法官個人意識形態問題,就是錯誤判決
: : 要接受國人批判。接下來就是司法院要去教育訓練統一解釋了!
: :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31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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