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邊看下歷史脈絡
先看開羅宣言 就是要日本吐出明治維新後所獲得之領土
而明治維新是1868年
台灣 1895年併入日本 -> 吐出 無問題
南樺太(北山道) 1905《樸茨茅斯和約》-> 吐出
朝鮮半島 日韓合併1910 -> 吐出
再來看
北海道 1799開始一直在國王(幕府)直轄地與藩地間變換 -> 不用吐
琉球 1609開始為薩摩藩屬國,到1872稱為琉球藩(天皇直屬),
牡丹社事件後(1984), 日本完全掌握了琉球,到1879年廢藩置縣
所以理論上琉球是要吐出來的
二戰快打完時 美國就有問蔣要不要收琉球 還問了數次 蔣都堅決拒收
(但蔣對大越王國故土 就北越 極有興趣)
拒收 但又要日本吐出 所以就演變成美國托管
然後托管廿年後 地人自決 又併回日本
不過以上故事 都是看看就好
什麼歷史脈絡 國際法 都只是打嘴泡
只有正義才是硬道理
那什麼是正義? 勝者就是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