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eroro39 (華人一直以為自己是動物)》之銘言:
: 前情提要:企鵝妹逛同人展,沒有遵守場內規範直播,被廣播請出去。
: http://i.imgur.com/i1R3a4S.jpg
: 馬上就有受害者說因為直播被發現腐女身份被罵了
: 有沒有這件事的八卦。
Plurk 很少人用,是小圈圈,我以前也很常用 後來荒廢了
討論最多的那串,一開始都是說趕快聯絡主辦方之類的
其他串有人問,中間也有人問,這是可以直播的嗎?
後面才開始罵企鵝妹
基本上 用英文廣播 就是在趕人了,企鵝妹也馬上離開,所以不構成刑306條
她在會場本來是 who care,變成主辦 直接趕人XD
討論最多的好像是這串
https://i.imgur.com/MRXzMG5.png
最後..二創營利本身也是灰色地帶,很多人都不想被拍,因為之前也有攤位被告
補一下法律小知識,二創 其他人檢舉沒用,要版權方提告才有用
例如 木棉花賣周邊商品,而你剛好有她代理的商品,要木棉花親自去提告才有用
如鬼滅之刃
而 刑306,只要場區 店家拒絕,經勸導屢次不聽,就構成了刑306,比起版權方
非法入侵的條件更為寬鬆,但她離開就不構成306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