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猛男勒死女友竟從無期變15年 高院:因為

作者: feng19890809 (大腸包小腸)   2023-06-06 13:52:38
※ 引述《SAgirl (莎莎)》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報
: 2.記者署名:
: 記者王宏舜
: 3.完整新聞標題:
: 猛男勒死女友竟從無期變15年 高院:因為無期等假釋要很久
: 4.完整新聞內文:
: 健身教練張育銘不滿女友分手,以整理搬家物品為由約女友回到租屋處,趁女友背對他時
: 勒斃,警方到場時他反鎖房門持刀自戕,送醫無礙;新北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判張無期徒刑
: 。張和檢方皆上訴,張聲稱「交往時很愛女友,是出於一時氣憤才犯錯,真的不是故意的
: 。」,台灣高等法院今減為15年徒刑。
: 高院判決理由指出,從張案發前傳送給友人的訊息來看,可見對女友仍有不捨之情,且死
: 者是遭勒斃,四肢無抵抗傷、身上少有抵抗或防禦性傷勢;扣案西瓜刀刀刃血跡所檢出的
: 也是張的DNA型別,因此「不能以他事發前曾上網買西瓜刀、搜尋刀法」,就認為是預謀
: 殺人,因此撤銷改判。
: 張育銘承認感受到女友扭動掙扎,但他仍執意殺人。經心理鑑定,他具一般智識水平,正
: 當工作與社交活動,並非孤立無援,但情緒控制欠佳、容易衝動,將成功與否歸咎於外在
: 環境,缺乏自省能力,對他人高度自我防衛,不擅於面對壓力或衝突事件,情緒失控後易
: 引發暴力行為。
: 高院認為,張自我約束、服從法治、尊重他人的能力都「低於常人」,有量處較重刑度懲
: 警必要。
: 死者對張育銘噓寒問暖、相當關心,但對於張與他人的衝突、情緒不穩的反應感到害怕,
: 案發前2個月相當不安。高院認為前女友死亡時才27歲,她的父母白髮人送黑髮人,無端
: 蒙受家庭破裂悲劇,張的犯行無可彌補。
: 因死者家屬不接受道歉,而張育銘在看守所收容晤談時聲稱是「被感情欺騙的一方」,到
: 了高院審理時改口「我今天犯這樣的罪,不宜辯解」,並具狀表示「因為衝動犯下殺人案
: 件,至今仍反省懺悔、後悔一時的過錯…雖尚未取得家屬諒解,但永遠不會放棄」,合議
: 庭認為還知悔悟。
: 雖然家屬要求判張育銘無期徒刑,但合議庭認為張具有中高度再社會化可能性,而刑法規
: 定無期徒刑執行逾25年始得假釋,實證統計無期徒刑假釋執行期間比法律規定多30%,張
: 現年35歲,在現行法律規定下,若量處無期徒刑,等到假釋時能否復歸社會,還是個問題
: ,因此改判15年刑。
: 本案源於張育銘不滿女友去年1月至2月間提分手,先在網站YouTube上搜尋殺人手法,又
: 向朋友透露殺女友的念頭,並將女友約到原本兩人同住的租屋處見面,因無法接受分手事
: 實,趁女友背對他時將她勒斃。張勒死女友後打電話給好友,稱要自殺並交代後事,警方
: 獲報趕到場,張將門反鎖後持刀自戕,員警及時救下。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216029
: 6.備註:
法官應該是女的吧!
覺得張南很甜蜜很貼心,還細語的說你先走
法官覺得太浪漫,覺得張男一定太愛女友才會做出這傻事
所以台女就是男人不壞就不愛
畢竟這是台女的小卻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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