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記者 張議晨/高雄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波特王隔空對打火星叔叔澄清影片挨告誹謗 判決結果出爐
4.完整新聞內文:
在YouTube有百萬訂閱的網紅「波特王」與經紀公司因合約問題鬧翻後,去年6月雙方終止
合作,同年月9日、15日,波特王在YouTube上傳影片對外澄清是經紀公司老闆「火星叔叔
」欠薪、限制拍片數量,雙方才會鬧翻,反被火星叔叔提告誹謗,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
波特王言論不構成誹謗,判他無罪。
本名陳加晉的波特王,原本在「火星叔叔」旗下飲料店工作,「火星叔叔」發現波特王具
有藝人潛質,2016年12月跟他簽立經紀約,開始在臉書、YouTube平台打響名號。
波特王早期的影片以「幹話搭訕術」系列為代表,後來改以時事及諷刺中國大陸政治的「
粉紅月報」為主,現在自主管理的YT頻道「波特王好帥」迄今已累積百萬訂閱。
去年6月間,「波特王」閃離前經紀公司聚暘多媒體,並請該公司移除其管理百萬粉絲團
「波特王 Potter King」的權限,自己再創立新的粉絲團及Instagram「波特王好帥」,
隨後與聚暘老闆「火星叔叔」隔空互嗆。
同年月9日、15日,波特王在「波特王好帥」頻道上傳「海水退了。」、「澄清不時言論
」兩支影片,解釋他跟聚暘多媒體分開的始末。
影片稱他拍攝「粉紅月報」影片,被經紀公司限制數量,從1個月8支變為1個月2支「因為
對公司沒有幫助」,幫拍廣告也沒有實際獲利,另還指控公司欠薪「我看著老闆從租屋買
了四間房,還有賓士休旅車,他的代步工具還是大學買的G5機車」等內容。
但前公司看到後,認為波特王在影片中散播不食謠言,對經紀公司造成重傷,還有大量網
軍跑到「火星叔叔」粉絲頁留言霸凌,害公司營收大幅下滑,「火星叔叔」不滿遭到無端
指控,以旗下經紀公司、飲料店名義提起自訴,對波特王提告誹謗。
高雄地院審理時,波特王反駁,他影片說的言論都是針對「火星叔叔」叔叔的聲明澄清,
講得都是事實,沒有誹謗他。
雄院法官整理兩造共8個爭點,影片部分,波特王確實曾與火星叔叔就更新數量多寡討論
,言論具有真實性,另即使公司每月給付固定報酬,但與波特王直播中所提的肖像權、廣
告分潤等內容無關,難認有何誹謗的客觀行為存在。
至於波特王指控欠薪、未給付業配費用等內容,法官認為,波特王稱「聚暘目前還是有業
配款項沒給我」、「聚暘還是欠我錢」,與他和經紀公司分潤債權債務關係相符,波特王
的影片部分言論,有相當證據可以佐證其真實性。
法官綜合相關事證,認定波特王去年針對與經紀公司爭議發布的2支影片內容,均不構成
誹謗,判他無罪。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215768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