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壹蘋新聞網
2.記者署名:
江孟謙
3.完整新聞標題:
兒少團體聲援士林地院法官姜麗香 齊聚司法院遞交陳情書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江孟謙/台北報導】 士林地院法官姜麗香因被指控包庇台東1名兒少機構主任猥褻
少年案,一審去年依強制猥褻罪將林男判刑4年,但此案衍生出法官懲戒案姜麗香被裁定
停止法官職務,法界、兒少團體發起聲援姜麗香連署,今天(6日)上午齊聚司法院等處
,向總統府、司法院遞交陳情書。
判決指出,姜麗香2017年裁定將當時15歲的少年安置於台東某機構輔導,2020年8月間,
少年透過伯父向士林地院保護官反映遭安置機構的主任林男「打手槍」性侵,姜麗香獲報
後,本想聯繫台東地院主任保護官洪幸(另由懲戒法庭審理)就近前往瞭解、處理,但因
洪幸已下班,聯繫不上,姜麗香就將此事告知高雄地院法官侯弘偉法官,藉由侯弘偉與洪
幸取得聯繫。
洪幸訪視少年後,打電話給姜麗香,告知少年坦承是「亂講的」,並由少年親自在電話中
向姜麗香表示是他酒醉後亂講,但這名少年隨即又告訴士林地院保護官,說因為洪幸不相
信他的指控,才會在電話中向姜麗香表示是亂講,保護官向姜麗香報告後,姜表示她個人
不贊成通報,但仍請保護官本於職務上確信去辦理,這名保護官礙於姜麗香的意見,未立
即依法通報,後來因為有其他保護官介入關注,少年遭性侵案才被通報並法辦林姓主任。
職務法庭認定姜麗香違反《少年事件處理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性
侵害犯罪防治法》相關規定,並違反《法官法》及《法官倫理規範》且情節重大;侯弘偉
提供林男法律意見,形同介入或影響林男性侵案件辯護方向,動搖人民對司法公正性的信
賴基礎,違反《法官法》及《法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審酌後判決將2人免除法官職務
,分別轉任原法院司法事務官。
兒少團體指出,本案震驚司法、社工界、兒少關懷、輔導團體等各界人士。為了正義和公
平,要站出來聲援士林地方法院姜麗香法官。許多人在案發後大嘆「不可能」、「難以置
信」、「我們認識的姜法官不是這樣的人」。
兒少團體說,雖然案件的是非曲直自有懲戒法院審理,但是大家想要將姜麗香法官的為人
,為爭取兒童、少年權益的奮鬥過程公諸於世,希望大眾認識這位為兒少權益,苦心婆心
救孩子的姜媽媽。
姜麗香擔任法官近30年,除了是少年庭法官,過去在刑事法官任內也審過王柏英兄弟在汐
止狠心殺警奪槍案、呂介閔被控殺害女友冤獄案、內湖美髮師遭枕邊人棄屍案,都是社會
矚目大案。
尤其是呂介閔冤獄案,她接手時是一件懸案,經過層層抽絲剝繭費盡心力審理,推翻調查
局的測謊結果,判處呂介閔無罪,與多年後DNA鑑定技術發達後,鑑定出凶手非呂介閔的
結果一致,顯示她是一位用心認真、努力維護當事人權益的好法官。
這樣的審判工作精神,令與她在工作上不論是合作方或對立方的檢察官、律師、社工師、
兒少輔導機構、團體或個人,甚至被她收容或感化的少年及家長,均對她感到敬佩和感恩
,願意站出來聲援她、支持她。
中華育幼機構兒童關懷協會創辦人、秘書長洪錦芳說,姜法官本案縱有疏忽,也未能抹滅
她是始終守護逆境少年權益的正派法官;為此,舉凡全台兒少安置機構的院長、重要的少
年服務單位之主管、督導、社工自主發起參與,另有因遠行海外,不克出席,包括前社會
局科長、利伯他茲執行長,甚是有它區主任調保官,同表遺憾與不公,冀盼再審兼顧情理
與現實需要,留任她於體系內,允讓台灣少年司法仍有盼望與典範,深耕社會影響力、世
代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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