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執勤都會隨身攜帶密錄器
就連外送員也隨身攜帶密錄器,要不是密錄器有錄下完整影片讓店家百口莫辯的話,早就
被噁心抹布水店家給栽贓摸黑了
5億高中生事件犯案手法粗糙成那樣,夏男滿口謊言一開始還稱不認識賴姓高中生,都死
在兇嫌家了 脖子還有勒痕 手腕抓痕,結果還不能當證據欸,這樣就算驗出毒物反應也可
以唬爛說是死意堅決先服毒再跳樓啊,根本不可能存在什麼可以定罪的證據
現在的檢方根本沒影片就不會辦案了,要是高中生身上有微型密錄器早就還他清白了
還有最近鬧很大的me too性騷 一堆加害人還敢反過來提告受害人是不實指控
所以隨身配備密錄器提防小人求自保是不是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