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自由
記者署名:蔡彰盛
完整新聞標題:花3000嫖妓付款夾玩具鈔 嫖客被打成豬頭遭劫37萬
完整新聞內文:
陳姓男子花3千元到新竹縣買春,卻被發現裡面摻有玩具鈔,幫私娼寮圍勢的3名男子持球
棒痛毆陳男,還剝光衣服強逼說出密碼,提領與匯款共37萬2千元,新竹地院依結夥強盜
罪將3人判刑。
法官調查,陳男108年6月21日晚間前往新竹縣尋芳,結果給應召女的3000元中混雜有玩具
鈔票,許男等3人各持球棒,以使用假鈔為由,分別以徒手及持球棒痛毆打陳男。
陳男不僅被打成遍體鱗傷,許男等人還逼他把衣服全部脫掉、跪在彈簧床上,趁隙翻找陳
男的皮包及手機,強取手機、金融卡及身分證、健保卡、駕照,隨即要求陳男將手機解鎖
,並逼問金融卡及網路銀行帳號密碼,並恐嚇稱「把你押走」、「要打斷你手腳」、「麻
布袋準備好了」。
陳男原本不供出密碼,即遭眾人毆打,最後仍受不了只得說出來,3人於是提領其現金28
萬2千元,另轉出9萬元到歹徒帳戶內。
法官審酌被告3人無視國家查禁媒介、容留性交易行為,破壞善良風俗,敗壞社會風氣,
誠屬不該;又正值青壯,身強體健,不知勉力謀事,依循正途以獲取一己所需財物,竟結
夥攜帶兇器強盜犯行,堪認其自我檢束能力低弱,且不尊重他人財產權,不只造成被害人
財物損失,猶使被害人心理安全產生極大威脅,並受有身體傷害,且對社會治安危害不輕
,最後分別以結夥強盜判刑3年7月到3年9月不等徒刑。
完整新聞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325430
備註: 才3000也要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