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bbb25487 (黃昏の恋人)》之銘言:
: 騷擾女下屬!喊「踩妳的新絲襪」判賠15萬 高雄市府淫主任6/5退休
: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 ETtoday新聞雲
: 政壇性騷擾連環爆不停!高雄市政府某局處蘇姓主任因常傳LINE給女下屬小茵(化名),告訴對方「只要我們沒有界限,任何事都可以做到」、「Wow!穿新衣服&新絲襪咧!要不是XX在,我就踩你的新絲襪,沾喜氣耶」,還觸摸對方手臂和頭頸,遭小茵提出性騷擾申訴,經判定性騷擾成立。小茵向蘇男提告求償53萬餘元,一、二審法院判蘇應賠償精神撫慰金15萬及醫療費4430元定讞;而蘇男也在性騷風波爆發後,向市府申請在6月5日退休。
: 小茵控訴,蘇男於2019年7月至12月為她的直屬長官,經常以LINE傳送不當言詞對她性騷擾,且曾在公務群組中,以考績恫嚇她、想讓她順服,還曾數度撫摸她的頸部、強行挽住或撫摸她的手臂性騷擾,蘇男的行為已影響她的婚姻生活、精神狀況及工作表現,讓她至今還要到身心科回診,因此向蘇求償醫療費3萬3040元,以及精神慰撫金50萬元。
: 法官指出,蘇男不顧小茵已冷淡拒絕「我沒有能力,而且也不想要主任對我特別好」、「那請主任把我異動到別科室」,顯然感到冒犯和困擾,仍持續傳送訊息給她,已構成性騷擾,審酌蘇男身為公務員,認為撫慰金以15萬元為適當,包含醫療費用4430元,共應賠償小茵15萬4430元,蘇男不滿判決再上訴被駁回,全案定讞。
: 而高雄市政府在女員工提出性騷擾申訴後,就先將蘇男調離非主管職,調查後確認性騷擾事件成立,但因未構成刑事性騷擾罪,於是將蘇男記過一次,社會局也開罰1萬元。據了解,蘇男在性騷風波後今年2月申請提早退休,6月5日生效,而女員工也逐漸恢復正常,目前仍在工作崗位上。
"高雄市政府在女員工提出性騷擾申訴後,就先將蘇男調離非主管職,調查後確認性騷擾
事件成立,但因未構成刑事性騷擾罪,於是將蘇男記過一次,社會局也開罰1萬元。"
本篇新聞重點應該在這邊吧
當然如果同時期有多數案件那才有可能上追到市府職場文化是不是有問題
這篇新聞受騷擾者提出來以後
市府先將加害人調離職務隔絕接觸
然後進行調查根據調查結果依法懲處
基本上整個過程沒有問題
當然你要說最後法院認為構成所以市府之前認定未違反刑法是不是有錯?
從結果論來說法院就是刑事案件違法與否的認定機關當然法院說了算
市府當初可能還少了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告提供協助
然而至少在職場性騷擾處置上是不太有問題的
然而可以看到推文裡一堆人開始見獵心喜想要看是誰當市長....
柯柯....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607/25152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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