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高雄無業男超商當眾推倒正妹指侵 一、二

作者: youhow0418 (ㄈ87b3)   2023-06-08 10:17:16
高雄無業男超商當眾推倒正妹指侵 一、二審符減刑條件獲輕判
聯合
張議晨
高雄37歲李姓男子去年在超商搭訕年輕女子遭拒,突然腦羞將對方推倒當眾指侵得逞,李
男逃離後隔3個小時又重回超商行竊口香糖,被員警逮捕,高雄地院依李男有思覺失調症
,減刑後依強制性交判刑2年6月。今高雄高分院宣判,刑事部分維持原判,附帶民事求償
則判要賠被害女子100萬元。
無業的李男去年7月6日凌晨2時許,到住家附近的連鎖超商購物,看到被害女子坐在超商
座位區滑手機,李上前搭訕,問女方「願不願意跟著他到店外」,但女方不認識李男,拒
絕他後李竟惱羞,先抓住女方手臂,女方見李男暴力相向,請店員協助報警。
沒料李男聽到「報警」兩字,突然將女子推倒在地,趁機掀開女方上衣,還脫掉自己、女
方褲子,女方想要逃跑,還被李男拉回地上拖行,最後以手指性侵得逞,整個過程僅約數
秒鐘,直到有男客人進入店內,李隨即穿好褲子逃離現場。
警方獲報後趕到現場,調閱監視器畫面釐清李男行蹤,3小時後,李又重回案發超商,竊
取口香糖一包,當時正好鳳山警分局楊姓警員在場,見李男身形、外貌與涉嫌性侵的嫌疑
人相似,盤查時竟遭李男揮拳攻擊,造成員警臉部多處擦挫傷。
經其他員警到場支援,噴灑辣椒水才成功制伏李男。檢警訊問時,李男起初坦承性侵,承
認有磨蹭女方屁股、指侵,但隨後又改口否認,稱沒有性侵女子、偷東西,連怎麼被警方
逮捕都不知道,企圖為自己脫罪,但檢方不採信,依強制性交罪將他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李男竟辯稱自己只有「猥褻」,沒有指侵,只構成強制猥褻罪或強制性
交未遂罪。但法官勘驗現場監視器畫面,發現李男在女方跌倒後,強行脫下女子內衣褲,
手指還伸向女方私密處,以手強硬往女子陰部觸摸。
不過,李有思覺失調症病史,法院審理時囑託醫院鑑定,醫院認為李男在超商作出違反「
正常邏輯」的行為,甚至在案發後3小時重回現場,遺忘指侵女子的經過,辨識行為違法
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有顯著降低情況,符合減刑規定。
法官綜合相關證據及超商店員、被害女子說法,認定李男涉及強制性交,判他2年6月,另
竊盜則處罰金5000元,對員警犯傷害部分,則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被害女子事後提刑事
附帶民事訴訟,對李男求償100萬元,法官依李男經濟狀況,判他要賠償女方30萬元。
此案被害女子未請求檢察官上訴,僅李男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今宣判,認為一審見解無
誤,維持原判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部分,合議庭考量李男行為造成被害女子身心受創,
雄院漏未審酌被害人受損害程度,因此判李男要再賠償70萬元,合計100萬元。刑事部分
可再上訴,刑附民部分確定。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22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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