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史上最大受騙案」持續吸金 在台負責人6

作者: kimiya1 (888)   2023-06-09 09:12:28
交保的金額,是要讓嫌疑人有機會有能力拿出的一筆錢
如果訂的金額明顯高於嫌疑人的能力那就沒有意義了
所以有的人1000萬交保,那是因為他有錢,1000萬隨手拿得出來
現在曾男60萬元交保,就是因為他沒錢,60萬對他已經是很多了
那大家會說他詐騙了幾億怎麼會沒錢
法官一定查過了,詐騙來的錢應該都不在他手上了
不管是花完了還是脫產,總之曾男就是沒錢
所以交保金額當然不會訂太高,訂太高違反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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