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爆出一堆性騷案
之中穿插幾件越想越不對勁的母豬嬯
只要感覺不舒服就是性騷
但我看性騷成不成立根本跟被告行為無關啊
對方帥 插到子宮都不算性騷
對方有錢/有給好處 插摸當下都不算性騷
錢/好處拿完了施放時空背景之術又變性騷了
甚至有些母豬老想著對方要強姦她 哪怕對方只是半杯水 要不是水不是自然人不然我看這次
會有更多母豬跳出來哭
我不是說所有行為都沒有損害到對方
但有損害要提出證明啊
演演戲哭一哭這種東西根本不能當證據吧? 何況有些母豬本身就是破又鬆了 早習慣用鮑鮑?
現金 現在又蹭時事跳出來想賺
我看性騷根本違反憲法 男的只要矮醜窮
眼睛看哪裡都要被管控
肢體永遠不允許接觸他人
矮醜窮連跟人打招呼
不小心用手肘撞到大奶
都要被冠上性騷擾
母豬就是過太爽 各種自助餐 搞子宮特權 才會導致國家少子化亡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