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台派覺青、側翼哥布林每年在積極鼓吹與親身應援同志大遊行時,隊伍總不乏許多
全身赤裸、打扮淫穢,甚至只有襪子套屌的「革命戰友」參與其中、大搖大擺的走在城市
住宅區、公然展示,令民眾想迴避都很難,這難道不算公然猥褻嗎?怎都還用煽情的文青
語言包裝成一副很平權進步價值的模樣?
不僅如此,台派覺青、側翼哥布林又長年來將《辣台妹》視作國歌、甚至是國君稱號,其
歌詞「辣台妹騷底、看她脫掉外衣」等等,這難道不算公然性騷擾嗎?怎能被這些人繼續
傳唱、強迫代表全體台灣人?
台派覺青、側翼哥布林聲援同志襪子套屌遊行算不算性猥褻?傳唱《辣台妹》算不算公然
性騷擾?有卦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