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質疑五權分立之前
先想想 我們最核心的三權
真的有三權分立嗎?
立法院
->由多數黨主導
->聽命於多數黨黨魁
行政院與總統
->由執政黨主導
->聽命於總統
當總統=多數黨黨魁
就是行政權立法權在同一人手中
甚至連黨內牽制也不存在
至於司法權
基本上是獨立
但總統有間接影響力
例如 提名大法官
又例如 警察與檢察官體系隸屬於行政院
只要不起訴 證據不足 提告法條避重就輕
到不了司法體系
那又如何發揮司法體系的獨立性?
台灣人其實更適合君主立憲
實質統治者再怎麼神格化、被崇拜
其精神象徵都不能高過虛位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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