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要有證據
幼兒去醫院驗出巴比妥成份
這點可當證據
孩童家長認為是幼兒園餵藥所點造成 這點是推論
孩童家長認為幼兒體內有巴比妥成份 是幼兒園藥品所造成 這點是推論
孩童家長 其它認為幼兒園如何
幾乎都是推論
到目前為止唯一有證據是小孩的檢驗報告 其它沒有一件是有明確證據 尤其是藥品 沒有
查扣到 這點最不利
家長太心急 沒有先聯絡檢警
讓檢警第一時間可以到幼兒園直接查扣藥品及監視器畫面
現在所謂藥品沒找到
若沒有幼兒園人員承認藥品一事
以目前證據 將來上法院
法官很可能判無罪
※ 引述《syearth (sysearth)》之銘言:
: 請問一下
: 一堆人在炒幼兒園餵毒
: 怪了幼兒園餵毒案很嚴重?
: 結果才2萬元交保
: 所以台灣司法官覺得不嚴重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