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雙北社會局當社工
今年處理關說案搞得工作與生活一團亂,也看清楚長官是如何操作關說案讓我們這種基層人
員只能蓋章或離職的陰險手法,重點是這藏得太深無論民眾、司法都無法究責,甚至這根本
沒有違反刑法。
我們社工遇到受家暴的老人,被趕出家門的老人與身障者,依據老人福利法、身心障礙者權
益保障法,社會局介入確認無處可居就行安置。
新聞報導與故事大概就到這。實務工作往往有很多內幕,例如:其實是這個被害者年輕時拋
家棄子老了才巴著子女不放,卻依然個性惡劣頻繁跟子女吵架。某一次子女受不了就把他打
出去 。
又或是我之前遇過家暴加害人(老人)放火燒家人,房子毀了、家人住院中,結果加害人就
是主張法官沒羈押他,他也是被害者要求社會局提供安置處所。
社會局常遇到的老殘窮、吸毒、雞歪老人、現世報案件,因為老人福利法、身心障礙者權益
保障法,當初民眾授權立法委員立法時並沒有特別附加「例外原則」。
所以無論好人壞人反正你有滿65歲或有身障手冊就是可以安置。所以來得個案通常自己也有
很多狀況與難相處的地方。
進了安置機構,開始每天有狀況,不識字、不會用手機打電話、要陪同去郵局存錢、過幾天
又要領錢、拜託社工通知10多位家人自己安置了(沒人想理他) 等。
個案的部分每天做到心很累。
我又遇到爛機構,這種什麼大學教授經營的、有自己宗教信仰堅持的,秉持著大愛收這些個
案,依然有社會局支付安置費用。把社工當自己員工使喚,先跟個案承諾會請社工處理,好
人都她當,打給社工叫我做事,直言不配合就是每天打,壞人都我來當。
我那時遇到很瘋狂的,老人遠房親戚過世,沒人要老人去參加,老人就每天在機構哭,機構
就打電話叫社工處理。
我去問出喪禮時間。
故意只說一半。
沒人要來接。
老人想看遺體
老人想看靈堂
老人想要親自報喪
機構認為有安全疑慮不放老人獨自外出,期望社工陪同完成上面所有事情,我那時候越聽越
荒謬全台灣大概只有社工我們這種公務員會被機構與民眾期待陪同參加告別式。我直接跟機
構大吵一架拒絕。
這時在我旁邊的長官明明都知道我搞這案一個多月,越來越誇張的要求,長官前面都不發表
意見,也沒有指導,反正就是推我一個基層在前面自己做決定自己抵擋一切砲火。
吵完架才說「這個機構對於社會局很重要,下次拒絕別人要婉轉一點」。變成是我的錯。
安置日期有時間限制,三個月內沒有解決居住問題就是繼續再發公文寫報告。
此時我好不容易跟家屬談成共識有地方讓老人住,結果老人喜歡機構團體生活,拒絕離開機
構,換老人拒絕結束安置。
這個問題又消耗了一個月,老人一方面向機構哭說加害人多可怕、機構多溫暖,另一方面向
我表示考量一下下週就搬走。很常見的兩面手法,拉攏兩方勢力。
就在這來來往往每次都說下次一定。直到安置日期的底線,我去接老人時,這時候機構竟然
以「社工逼迫老人結束安置,機構認為有罔顧老人權益」向社會局陳情/關說。
言下之意就是要讓老人繼續安置。而我們社會局的長官也很軟,我的直屬主管第一時間「拒
絕透露自己的電話分機跟機構主管對質」「反過來第一時間質疑沒辦法說服機構、表示服務
記錄的評估需要再多思考」然後扯一大堆社工思考不夠周延、還要再跟老人溝通到有共識(
已經溝通兩個月來來回回去找老人談了5次)
用一大堆的話術包裝起來,反正就是叫社工吃下去。
這看起來沒什麼,好像只是影響老人長住短住的問題。實際最難也最有風險的是公文與行政
機關義務。
我當時面臨被逼著在這種不合理的案件、不合理的老人、機構關說下,必須寫公文要延長安
置,而且要蓋章承擔責任。因為是我的案件,我必須蓋章。
安置不是免費,安置費用每月36000元,由社會局代墊,之後會向家屬與老人(通常沒錢沒
存款)求償。我們的家屬收到求償書之後往往會質疑與提告「機構費用應該28000元你們多
收了、是否有長期安置的必要性行政機關要舉證說明合理性、老人已經沒有安全問題行政機
關怠惰刻意不放人導致家屬多付錢」
反正只要講到繳費一定被質疑一堆。
我當時很慌很怕之後進司法,行政機關有自己舉證的義務,我向長官反應她直接潑我一同冷
水。
安置機構是不可能出庭說明的、最後還是我需要去開庭獨自面對,但是公務員有免費律師諮
詢服務所以社工你不用太擔心。
反正就是要我吞下去。需要指揮時長官不下命令,讓我自己在第一線承擔個案與機構的夾殺
;然後事後跳出來檢討我電話回應不禮貌,卻不自己以主管身分跟機構主管討論;面對關說
第一時間直接拋棄第一線的社工的我,加入對方陣營ㄧ起質疑我,要我接受關說,然後又技
巧性的不明說要我接受,而是質疑我社工紀錄這邊沒寫那邊沒評估,所以要我先停止執行公
權力。
最後我在寫延長安置公文時,在旁邊說風涼話,我蓋章,我要去開庭,我要去向法院說明。
你都不用出現,你不用降貴污尊。
我當時感覺到深深的背叛與出賣,我只是個公務機關的小韭菜,平時沒出事時講得一副熱忱
、深化工作、觀照整個民眾的家庭,出事時卻是這樣直接把第一線的拋棄在路邊承擔所有砲
火。
這案件最終轉換安置機構。
留下的是個滿身傷痕的社工。我在後續的定期個別談話中回顧這個案件,我聽到的竟是長官
覺得自己已經盡快回應社工的反應、儘快跟機構聯絡,最後長官找到另一間機構安置老人,
反問我為什麼一直覺得長官沒幫忙。
我心想我手上20多件案件這只是其中一案,我處理了三個月無數次的反應,幾乎兩三天回報
案件進度,然後你卻覺得你是立即回應?
聽到這些不負責任、自我感覺良好的話,我沒生氣,我當下直接麻木了點頭配合恍然大悟,
我盲目了,我麻木了,我也很累了,對我們的公務機關又有更深一層的認識。
我下班之後沒辦法再對社工這份工作有熱情我完全不想再知道社區發展季刊、又有什麼歸國
學者提出什麼新觀點。我下班就把自己關在房間一直滑手機用電腦結束今天。我就心如止水
的上班下班。
讀房思琪的初戀樂園「那些插進去的,不會被拔出來」我流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