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黃偉哲前副發言人易俊宏7年性騷16少年 

作者: q347 (捕快)   2023-06-12 19:18:08
1.
林月琴表示,經了解,易俊宏長年擔任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講師、長期講授兒權公約與性
平議題、也擔任台南市長黃偉哲的機要秘書與副發言人,看起來是在2016年政府大力推動
人權公約教育後活躍,沒想到易俊宏7年來利用講師身份性騷擾未成年者。林月琴也憂心
,除了目前8名被害人談到的言語騷擾、摸下體等行為,多年下來是否有些課程過夜有發
生狀況、是否有兒少被其口才吸引私約到飯店發生「不可控的行為」。
為什麼摸下體只是性騷擾不是性侵未遂??
2.
前南市副發言人涉性騷「轉職議員幕僚」 她認了:判決有罪立刻解職
對於是否要要求易俊宏盡速離職,以避免自己選入這次的風波之中,易俊宏
的案子司法很快就會有結論,若判決有罪她可以立刻解職,但若易俊宏被認定無罪卻被提
前解職,她擔心這樣違反了無罪推定原則,急著切割、掩飾當初聘用他的決定,假裝一切
沒有發生,會讓她覺得自己很不負責任。
為啥還不直接解職要留這種人在市府??
這人還有被檢舉之後還行耶
為什麼不先停職?
還要等判決???
※ 引述《joyfound (羊)》之銘言:
: 壹蘋新聞網 https://reurl.cc/M8XWZK
: 黃偉哲前副發言人易俊宏7年性騷16少年 監察院出手調查
: 【記者潘袁詩羽/台北報導】台南市府前副發言人易俊宏,2022年間曾遭爆性騷未成年,
: 7年總計有16名青少年受害。監察院今天表示,易俊宏長期藉授課講師身分於公部門舉辦
: 之兒少培力活動中性騷擾或猥褻未成年學員,教育部青年署人員疑涉有知情不報、未依法
: 通報處理、洩密等違失情節,監察委員葉大華、紀惠容甚表重視,申請自動調查。
: 監察院指出,經查台南市政府前副發言人易俊宏,自105年起長期藉授課講師身分,於地
: 方政府或教育部青年署舉辦之兒少培力活動中性騷擾或性猥褻未成年兒少學員,案經教育
: 部與台少盟一年清查,7年總計有16名青少年受害。另衛福部總計受理五名被害人通報或
: 申訴,其中一案已被台南市政府認證性騷擾成立,另一案由南投縣政府開案協助,就現行
: 清查結果侵害行為屬實。監察委員葉大華、紀惠容深表關切,申請自動調查。
: 監察委員葉大華、紀惠容指出,本案係受害兒少及利害關係人經向教育部青年署檢舉後,
: 仍未獲積極處理,故出面向本院陳情。本案揭發後,教育部及台南市政府組成調查小組清
: 查,教育部就青年署相關人員涉知情不報、未依法處理等違失情形懲處六名人員在案,台
: 南市政府則尚無人員懲處,易俊宏則經台南市政府考績會核定申誡兩次。
: 2位監委說,其中今年初轉任新竹市社會局的黃佳婷局長,遭爆易俊宏數起案件皆發生於
: 其任職於青年署科長時期,其因接獲檢舉未處理也未上報遭該署考績會調查認定申誡一次
: 。惟案關單位於本案調查過程中,是否已釐明相關人員未依性騷擾防治法、兒少權法責任
: 通報及經檢舉仍不處理,甚至洩漏檢舉人個資使其遭到施壓等違失情形?另權責機關是否
: 依《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第九條及第五章提出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及對行為
: 人究責及裁罰,實有深究之必要。
: 監委表示,另受害者因性騷擾防治法提告時效之限制,導致其出面申訴檢舉之意願不高,
: 台少盟等民間團體主張性騷擾相關法規中時效規定,包含《性騷擾防治法》第13條、《刑
: 事訴訟法》第237條、《民法》197條,應增訂「未成年人但書」,表明當受害者為未成年
: 人時,時效自成年後起算,均有深入研議了解之必要,爰申請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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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甲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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