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國蔥當法務部長是沒有用的
因為 爛的都在高層 底層都兢兢業業
法務部 頂多管到 檢察官
大家都知道 檢察官指揮警察辦案
很多時候 案子辦出來了 犯人好不容易抓到了
結果呢?
上法院 法官一個五萬元交保 然後罪犯就跑了、人間蒸發了
所以最該被管、被監督的是 "法官"
那麼誰可以管法官?
只有司法院院長可以
其他都不行 連監察院都不行
阿北 最常講 上行下效
法官會這麼爛 恐龍法官會這麼多
還不是都司法院長帶頭的
真的要澄清吏治 就要從"司法院院長"開始
所以國聰去當司法院院長 最好!
法務部長 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