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第四篇(?),我給大家看一下邱忠義對精神病患傷人問題的看法: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702372
邱忠義指出,日前又發生屏東一名精障男子強制治療釋放後,
去挖一名超商女店員的眼睛,
精障犯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而被釋放,是台灣獨有的街景,
難道要等到這些案例填滿每個縣市,衛福跟法務機關才有「思覺」嗎?
他解釋,「無罪推定」不等於「無病推定」,不能等到拖了好幾年的確定判決出爐後,
才把人送去治療,否則會鬧國際笑話。
他是一個腦袋很清楚的法官,認為精障不能放在外面隨便傷人,
是個很好的人啊!!!!!
我在八卦推他,希望大家多了解這位好法官,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