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教授很愛講廢死,不然法律系根本沒有任何一堂課會去講廢死不廢死的問題,「刑度」
這種東西在法律的學習上根本一點都不重要
刑法在法律系就三堂課:刑法總則、刑法分則、刑事訴訟法
刑法總則:
犯罪三階段理論
正犯、共犯
錯誤理論
競合理論
刑法分則:
犯罪構成要件
刑事訴訟法:
管轄權
強制處分
證據法則
廢死是屬於刑事政策的東西,上面三堂課完全不會提到。對於一般法律人而言,會覺得吵這
個根本莫名其妙,廢又怎樣不廢又怎樣?在法學上根本沒啥需要討論的
廢死這種東西只有專門研究刑事政策的教授或研究犯罪學的人會比較愛討論,對一般法律人
來說根本沒差
如果硬要拉一個法律人來問他支不支持廢死,頂多啦,也是講一些什麼刑法謙抑思想之類的
(刑總概念),所以不反對廢死。但如果逼問他「啊被害人家屬感情怎麼辦?可不可以教化
誰說了算?」,他八成也就跟著說喔那就不要廢除啊,又沒差
不要把死刑問題看得太重,這只是刑法學中的刑事政策中的一個小問題。法律不是只有刑法
,法律系要學的法可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