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申請租金補助不用房東同意!內政部明訂

作者: KKlin813 (木木崎几城)   2023-06-16 01:28:43
推文提到 申請完搬走會怎樣嗎?
來來來 這我剛好有問過
假設你說你申請完搬走
你7月申請 但房租是簽到今年10月為止
抱歉 政府只補助你7-10月份的為止
假設你忘記了 9月才申請
是補助你9-10月份的部份
啊你說 不是啊
我的租約一年一簽
不是應該要補助去年10月到今年10月嗎?
No~no~no~
除非你的租約到期日
是超過你申請的月份的隔一年
才會領滿12個月
你申請完搬走
你根本就還沒有下一個房租的合約
你怎麼申請
這政策真的是登能兒
民進黨怎麼專搞一些喜憨政策
※ 引述《nobody0303 ()》之銘言:
: ※ 引述《asd4302asd (龍龍)》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ETtoday新聞雲
: : 2.記者署名:
: : 記者隋昊志/綜合報導
: : 3.完整新聞標題:
: : 申請租金補助不用房東同意!內政部明訂:不得漲租
: : 4.完整新聞內文:
: : 年輕人買不起房,租屋需求大增,租屋市場蓬勃也讓租金水漲船高,但過去租屋補助被
: 人
: : 感覺看的到用不到。對此,內政部公告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新增「不得記載承租
: 人
: : 不得申請租金補貼」,也就是說,未來租客申請租屋補貼,不需要經過房東同意即可辦
: 理
: : 。
: : 內政部指出,本次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明定「不得記載承
: 租
: : 人不得申請租金補貼」,是為了避免出租人(房東)在賃契約內明文禁止,或以漲租、
: 提
: : 前終止租約等方式,限制房客申請租金補貼,因此增訂不得記載事項第10點,以保障承
: 租
: : 人申請補貼的合法權利。
: : 內政部說明,申請租金補貼是房客的權利,並不需要取得房東同意;同時,房東也不得
: 禁
: : 止房客申請租金補貼,若房東片面禁止或要求拋棄申請,因對於房客顯失公平,房客可
: 依
: : 消費者保護法第12條及民法第247條之1規定主張無效。
: : 內政部強調,若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房東以此為由要求漲租金,或負擔增加的稅金,這
: 已
: : 違反定型化契約規定,房客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規定,主張約定無效,同時可以檢
: 附
: : 相關事證,向縣市政府提出檢舉及申訴。
: : 內政部表示,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房東可直接取得公益出租人資格,並享有所得稅等稅
: 捐
: : 減免優惠,藉此鼓勵房東放心將房屋出租,一起用好房做好事。
: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 https://house.ettoday.net/news/2520971
: : 6.備註:
: : 國家動起來囉
: : 這波大家怎麼看 可以有效控制房東嗎?
: : 但我覺得房東還是會找機會給你漲價
: : 畢竟房子是他的不是你的 ^___^
: 看到這篇文章和一堆鄉民推文
: 我笑了
: 申請租金補助不用房東同意
: 那請問房東租約到期趕你走
: 需要你的同意嗎
: 你申請補貼
: 他明年就找下一個房客
: 然後不申請補助的人優先簽約
: 所以你要補助
: 你只能面對租約到就要搬走的風險
: 到頭來這個制度就變成潛規則了
: 一群鄉民傻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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