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死的人最喜歡說死刑不能嚇阻犯罪,
反正犯罪率高也不干他們的事,犯罪率低他們就沒有生意
死刑要是大家會怕而不敢犯,世界早就太平了,死刑目的很大是要還給受害者公道進而彰顯
司法的公正以及威信
台灣司法被這群人弄得毫無威信可言,也沒辦法撫平受害者的傷痛,更甚者可以說這群人是
在盡情嘲弄受害者
免去剝奪死刑犯生命的背後,卻是死刑犯先剝奪別人的生命,這群廢死的人只會用道德譴責
那我要司法幹嘛呢?
為什麼讀法律的可以凌駕在法律之上?
為什麼信教的可以凌駕在正義公理之上?
到底死刑是嚇阻還是討公道?
有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