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ETtoday
2.記者署名:樓菀玲
3.完整新聞標題:
控丁特明知台韓機率不同還要做紫布 遊戲橘子駁:沒有虧待台灣消費者
4.完整新聞內文:
知名實況主、BYG 戰隊老闆丁特在 2021 年因《天堂 M》「紫布事件」與遊戲橘子槓上,
最後演變成雙方互告掀起法庭戰,丁特依據《消費者保護法》向遊戲橘子求償損失的 5
倍,共 2070 萬 6000 元,雙方今日開庭進行答辯,遊戲橘子在法庭中宣稱「沒有虧待台
灣消費者」。
回顧紫布事件經過,2021 年丁特在手機遊戲《天堂 M》豪砸上百萬元後,發現紫布製作
機率遠低於官方公告數字,憤而在實況中開罵要遊戲橘子出來面對,雖然隨後官方聲明「
絕對不可能調整機率」,但丁特認為遊戲橘子並沒有拿出電磁紀錄,因此對遊戲橘子公司
,包括負責人劉柏園及營運長提出了批評,並稱其為「噁心」、「無良企業欺騙消費者」
。
事後雙方互告,遊戲橘子告丁特「侵權行為」、丁特告遊戲橘子「損害賠償」,前者在
2021 年 12 月法院判定遊戲橘子敗訴,駁回遊戲橘子要求丁特賠償和登報道歉的請求,
並且事後提出上訴;如今丁特告遊戲橘子損害賠償一案,士林地院接下來將在 7 月 21
日公布一審結果。
丁特方主張定型化契約中有約定廣告是契約中的一部分,亦有約定需通知消費者才能變更
契約,若遊戲橘子沒有通知消者的情況,必須依照原本的意約和廣告內容提供服務,
遊戲橘子方則是主張,假設丁特曾究有台韓版機率一致的廣告,台版與韓版活動內容相同
時機率會相同,客服人員在 8 月 30 日回覆內容就已經足以告知台韓兩版紫布製作屬於
不同活動,所以兩者機率不同也無需經過公告,認為丁特已經知道紫布製作機率不同,卻
還是在 9 月期間大量製作,證明丁特製作紫布與台韓版機率無關。
審理法官稱,本案爭議點之一在於遊戲橘子的廣告行為有無導致丁特限於錯誤,遊戲橘子
客服人員既然已經有向原告說明製作紫布機率與韓版不同,則丁特是否因先前廣告內容錯
誤導致製作紫布行為主張損害賠償,要求雙方根據此爭議表示意見。
對此丁特方則主張錯誤判斷應回歸當時情境,控遊戲橘子不願以企業經營者的身份公開明
確承認台韓版確實有不同之處,丁特確信遊戲官方所公佈的公開資訊及遊戲內容會對外承
諾事實,因此投入高額繼續消費,並且認為只要繼續參與製作提高次數就能平衡之前運氣
不佳所導致機率過低之情形。
遊戲橘子主張丁特是在 110 年 9 月 25 日直播時才第一次提及說明會,認爲丁特在本案
訴訟過程中對於信賴廣告而蒙受損失的部分應有舉證責任,控丁特作為網路直播實況主若
對該製作機率非常在意,竟然到了 9 月 25 日才提出說明會的相關內容,認為丁特的舉
證責任不足。
丁特方回應自己自始至終都是以台韓版一致作為消費前提,若無此前提存在,在消費過程
中也不會感受存在差異、或是遊戲橘子資訊不符實際體驗,多次被拿出來當作證明遊戲橘
子承諾台韓版一致的玩家座談會照片,遊戲橘子方認為丁特在此事件之前並不知曉當時內
容,因此不存在所謂信賴廣告所以投入消費導致損害賠償。
遊戲橘子方繼續補充,若丁特知道台韓版機率不同後仍大量製作紫布,可以證明就算機率
僅有 5% 仍會製作紫布,其所投入的製作材料不淡可以用來製作紫布,在遊戲中也有其他
公月,丁特所受損害至多就是材料,並強調民法明訂損害賠償是以回復原狀為原則,金錢
賠償為例外,若直接請求損害賠償為訴無理由,再者紫布製作行為是玩家單純案件的製作
,過程中不具有技術性,因此具有射倖性若可請求損害賠償亦有涉及賭博之問題。
遊戲橘子方在法庭中出示合約,表示遊戲橘子根據合約內容並沒有變更遊戲設定的權限,
引用公平會公告表示商城公告不包含紫布製作機率,提到當時 108 年 12 月 14 日發表
會(玩家座談會)內容沒有廣告不實,認為丁特未受財產損害,表示遊戲本身沒有保證取
物,每一次的機率都是獨立事件,遊戲橘子方在簡報中說明,表示台版設計體驗勝過韓版
,可期望的紫布多了0.7張,強調沒有虧待台灣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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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