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批光電亂象!經濟部澄清:優先確保農漁發展與環境生態
今日新聞
記者鄭妤安/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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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團日前批民進黨「為了種電,農漁林地都可以改變」,直言「錯誤的能源計畫,使台
灣陷危機」,對此,經濟部今(15)回應強調,光電設置屋頂型超過六成,地面型光電也優
先確保農漁發展及環境生態,另外也指出,核電非產業需要的綠電,光電和風電等再生能源
才是。
立法院國民黨團於昨(14)日上午召開「拚光電! 政府帶頭毀家園滅農漁林? 」記者會,批
民進黨為了種電,農漁林地都可以改變,更指出「錯誤的能源計畫,使台灣陷入嚴重的不安
危機。」
對於國民黨團「加速推動光電導致農漁林的土地遭受負面影響」的指控,經濟部今日澄清,
目前光電設置仍以屋頂型超過六成,地面型光電需避開環境敏感區域,優先以複合利用、不
利農業經營土地為主,且經濟部已建立漁電共生環社檢核等機制,減少社會、環境及生態的
衝擊。
經濟部表示,推動光電一向以空間的複合利用為優先,從「班班有冷氣、校校會發電」的校
園屋頂光電,到近日三讀通過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十二條之一,要求新建或改建建物,屋
頂規模達一定面積以上者應設置光電,代表政策積極引導光電朝向屋頂型設置,並無所謂為
推動光電而放任業者圈地、破壞農漁林地及環境生態的情事。
經濟部說明,至於地面型光電的土地選擇,同樣應優先採複合利用,或低地力、土壤鹽化、
地層下陷等各類不適合農用的土地,並尊重農委會及內政部等土地管理之主管機關,故現階
段農地設置光電以「畜電共生」、「漁電共生」及農委會公告的「不利耕作區」為主,確保
光電與農漁業等既有使用共存共榮。
針對漁電共生部分,經濟部指出,已建立漁電共生環社檢核等機制,本於「養殖為主、光電
為輔」劃設漁電共生專區,除了除要求需有養殖事實外,也透過環社檢核,減少光電開發過
程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此外,為維護漁電共生養殖戶權益,也同步公告漁電共生公版契約
範本,並於電業籌設許可審查時,要求需取得全數土地地主同意及養殖戶同意文件。
經濟部進一步表示,為減緩地面型光電對環境生態及周遭社區的衝擊、影響農漁發展,故以
低地力土地劃設綠能發展專區,並以遴選優質廠商的方式設置光電,同時引導業者妥善與民
眾溝通。
經濟部補充提到,台糖及國有土地招租的部分,也都有經過林相、生態、環境評估,同時為
確保土地現有承租者,也會以其意願及權益優先,不會強迫其轉作光電或放棄承租權利,國
產署也重新檢討現行提供土地開發同意書予光電業者的作法,而土地招標程序也皆有把關、
符合相關法律規範。
至於核能的部分,經濟部表示,核能並不屬於國際供應鏈承諾RE100定義的再生能源,光電
和風電等再生能源才是台積電等產業需要的綠電,而重啟核四更已被公投否決,核四封存也
是國民黨執政時期的決策,前次公投時所在地侯市長也有明確表態,不解為何國民黨立委仍
主張重啟核四。
https://www.nownews.com/news/6170547
備註:
相信政府經濟部?相信黨的經濟部?
核電非產業需要的綠電,光電和風電等再生能源才是。
光電和風電等再生能源才是台積電等產業需要的綠電,而重啟核四更已被公投否決,核四封
存也是國民黨執政時期的決策,前次公投時所在地侯市長也有明確表態,不解為何國民黨立
委仍主張重啟核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