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房東藉「租金補貼」想漲租?內政部說話了

作者: tosay (12333)   2023-06-18 09:23:01
重點來了啊 三次機會 不會一開始就開罰
但是 房客可能要面臨要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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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並可向縣市政
府提出申訴要求改正,如不改正者,可處3萬至30萬元罰鍰;又仍拒不改正者,並可加重
處5萬至50萬元罰鍰,且得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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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法律,房東不漲價才沒天理好嗎
你可以漲,如果房客來申訴,我們會跟你說,你如果改正了
就當沒這回事
你房東真不改正,也就是房客繼續申訴,我們才會罰你
那問題來了啊
小明 被房東漲價 於是他跟縣市政府申訴,
縣市政府於是跟房東說,小明說你漲價,我們要你改正
房東說,好你個小明,我就是要漲,你要是敢再跟政府申訴不跟你續約了
1.小明不申訴了,房東沒事
2.小明繼續申訴,房東於是終止合約不給小明續租,賠一個月房租結案
根據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5條規定,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定
期租賃若約定可以提前終止租約,出租人最高僅能請求不超過一個月之租金作為違約金,
若約定超過一個月,則該約定無效,租約終止後,可以請求返還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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