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新北餵藥案延燒 賴清德:新北市府應公布

作者: violetking (夢想就在前方(♂))   2023-06-18 18:35:00
※ 引述《leo01018 (ptt41251)》之銘言:
: 新北餵藥案延燒 賴清德:新北市府應公布真實情況
還記得當初在討論萊豬的時候,大家一直在討論公共衛生,
到底是中央還地方的權限。
憲法第108條「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或交由省縣執行之:……十八、公共衛生
。」
結果中央說是自己的權限,把所有的自治條例全部廢止。
111年憲判字第6號【萊劑殘留標準之權限爭議案】「……相對於此,即使是憲法保障之地
方自治事項,均仍受憲法及中央法律之拘束,且不得牴觸憲法及中央法律之規定。」
大法官也挺中央的作法,說是中央的權限。
結果現在發生重大公共衛生事件,中央又變公親,完全事不關己!!!
藥事法第 2 條「本法所稱衛生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衛生福利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
;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2 條「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教育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
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第1項)本法所定事項涉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業務
時,各該機關應配合辦理。(第2項)
別忘了,中央也是主管機關。
怎可撇得一乾二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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