餓死抬頭,
國民政府敗退來台時廣播
宣稱公務人員不能做的三件事,
不得撒謊、偷懶和貪汙,
但對於經歷日治時代台灣人
感到相當納悶,
不能貪污不是最基本的原則嗎?
而且日治時期台灣人經營
且具有大規模的企業、商業高層
都被來台的中國人接收,
教師也被不識字的中國人佔走,
台灣人沒有工作可做,
也可以看出現今台灣貪污文化起源,
以及文化素養變差轉捩點,
是不是20多年前從台北市開始改革,
後來公務員素質和服務才比較好,
有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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