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女遭男同事拐到旅館性侵 他不認罪還稱:

作者: jim1122 (jim1122)   2023-06-21 03:04:54
1.媒體來源:中時新聞網
2.記者署名:蘇育宣
3.完整新聞標題:
女遭男同事拐到旅館性侵 他不認罪還稱:有付6千元
4.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一名女子A前年誤信吳姓男同事,對方要求她於「吵的地方即KTV」或「安靜的地方即
旅館」二選一,A女怕吵便選了旅館赴約,未料男同事教學完之後向她求歡不成,竟強行
侵犯她得逞。一審依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4年。可上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被駁回
,可再上訴。
判決書指出,A女與吳姓男子為同事關係,2021年4月間與吳男相約捷運站見面,吳男稱可
以傳授賺錢的方法,但要求A女於「吵的地方即KTV」或「安靜的地方即旅館」二選一前往
,當時A女考量疫情與不喜歡吵雜之處,便選擇與吳男一同前往商旅。
待A女與吳男抵達商旅後,吳男在房內喝酒,並教導A女如何解讀投資資訊、賺取遊戲報酬
等,隨後吳男詢問A女是否願意發生性行為遭拒,吳男竟強行脫去A女的衣服侵犯得逞。全
案經由A女報警處理,檢方偵結起訴。
法院一審審理時,吳男坦承與A女發生性行為,但稱A女從事援交,還主動挑逗他,2人才
會發生性行為,且事後他有把6000元放入A女皮包中,否認做出強制性交的行為。
但法官勘驗A女證詞,認為A女敘述遭侵犯的過程清楚而詳盡,甚至對於如何遭脫衣服等情
節前後證述相符,無說詞反覆的情況,並無重大瑕疵或矛盾,故採信A女說詞,再加上A女
友人的證詞,認定吳男的確強行侵犯A女,依強制性交罪,處吳男有期徒刑4年。案經上訴
高等法院被駁回,維持原判決,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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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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