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回你
報警或是在組織內申訴 被害者都是必要經歷一個把當時情況重述的過程
而且不會只是一次 而是10次 20次 50次
如果那段經歷很痛苦 你很不願意面對
你就要被迫回憶 10次 20次 50次 甚至更多 而且必須要能夠把過程鉅細靡遺地說出來
今天換作是你 被性侵害已經很痛苦了 你還要說給別人聽 而且還要說好幾十次
然後別人會針對細節一直問你
如果你是名人 等於要說給社會大眾聽 鉅細靡遺的說給 上百萬 上千萬人聽
你覺得這件事情會很容易嗎?
你吃飯吃到蟑螂想吐的感覺都不會想要回憶第2次了 更何況是被性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