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滿NONO發聲明要停工 她喊話:我們還在等道歉記者會
: 很多很勇敢跟我有過ㄧ樣遭遇的女生,甚至更嚴重,還有未成年的,太多太多了….」對
: 於受害者是否要提告,她說暫時不回應,她不忘強調強制性交罪追訴期是20年,也呼籲若
把人家弄到身敗名裂
這樣你們開心了??
嗯??
我去關心一下這則新聞
我本來以為是約飯店還是旅館
西卡西!!
原來事發地點是在NONO家
如果所謂的"被害人"自己沒有心懷不軌的話
你為什麼要到別人家裡 甚至別人的房間??
我懷疑你本身就有意上位
只是後來得不到才出面指控
可是是你自願被吃的 不是嗎??
不然為什麼要到一個已經結婚的人的房間去??
你敢說你沒問題??
所以
是不是我們就這麼算了
NONO是不對
但好像也沒那麼罪大惡極
相反的
"被害人"感覺問題比較大...
大家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