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王捷
3.完整新聞標題:
阿堂鹹粥招牌跌百萬仍沒人要 「偷渡」商標被抓包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漲價漲出名的阿堂鹹粥,20多年欠銀行百萬不還,債權人10年前
拿「阿堂鹹粥」商標聲請強制執行,三次強制執行保證金從165多萬砍到剩60幾萬都沒人
買,去年債權人再聲請強制執行,卻發現商標轉移了,老闆張春堂將商標無償讓給兒子,
南院認為這影響債權人權益,判張春堂敗訴,轉移商標要撤銷。
1996年時老闆張春堂替兒子擔保,向銀行借了200多萬購屋,後來欠錢不還,商標被債權
人拿去強制執行;在10年前張春堂家人接受本報採訪時,聲稱因沒按時付款,結果房屋被
拍賣,大約欠銀行50萬,後來接到催繳都以為是詐騙集團,沒有理會對方,最後決定拿「
阿堂鹹粥」這商標抵債。
但是,這筆欠款不是張春堂家人說的50萬,判決書記載是超過百萬的欠款與違約金,後來
債權人在2013年時強制執行阿堂鹹粥的商標,保證金當時訂在165萬多,也就是說參與拍
賣者,必須先繳這些保證金才可以競價,但沒人參加拍賣,所以流標,同年8月,商標二
次拍賣,保證金降到百萬,仍是流標收場。
2017年,債權人三度聲請強制執行商標,這次保證金砍到了60萬,還是沒人想買,直到去
年債權人第四次聲請強制執行時,卻發現張春堂將商標偷偷轉給兒子了,債權人認為張春
堂一定是故意的,一氣之下向提告撤銷商標轉移。
張春堂辯稱,大概在10年前把生財工具連同商標,用20萬都賣給兒子了,這商標是以他本
人名字命名,有身分專屬性,還用特別配方烹調,跟其他虱目魚小吃不一樣,就算一般人
取得商標,也不能發揮商業利益,所以用20萬賣給兒子剛好而已,也沒有損害到債權人。
但是法院一查發現,張春堂根本是無償轉移商標,而且不是在10年前,而是在2019年、第
三次強制執行流標後才轉移,他的辯解全都不足採信,而且轉移商標的行為也影響債權人
權益,所以判商標回歸張春堂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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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賺錢原來是這樣賺的(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