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好笑的是
很多小作文明顯都在避重就輕
女方 自稱受害者
千篇一律 兩人不是親密關係喔 沒交往 真的不熟
然後啪 一個轉場
就變成晚上到他家 半夜上他車
兩人獨處 還不止一次獨處
緊接著就進metoo本番了 哭哭哭
劇情跳動之快
如果是拍電影我導演一定把編劇抓出來臭幹一頓
寫這什麼狗屎邏輯跳躍劇情
男人邀請妳去他家 妳不從 他強迫 這叫綁架
男人邀請妳上他車、跟他獨處
妳不從 他強迫 這叫妨礙自由
明明都是刑法有規範的行為
結果當下跟著走 事後出來鬧
不懂拒絕是妳自己的問題 不要把問題外部化
更不要說那些一開始就抱持著財色對價 權色對價想法的心機女了
還把自己包裝成聖女貞德誤入叢林小白兔
只有噁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