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確定了!「3年讀大學1年當兵」9月上路 女

作者: CircusWorld (小丑世界)   2023-06-23 18:05:33
[新聞標題] 確定了!「3年讀大學1年當兵」9月上路 女學生不適用
[新聞來源] TVBS新聞網
[新聞記者] 呂欣芷
[新聞連結] https://news.tvbs.com.tw/life/2158612
[新聞內容]
兵役延長拍板,配合義務役役期從4個月延長為一年,教育部日前公布「大學校院學士班
學生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實施指引」,為支持學校協助就學役男完成專案服役,只要有
一名學生選擇專案服役,教育部就補助公校一人6萬元、私校一人12萬元,但不接受女學
生申請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此外,當學生申請彈性修業措施,期間所支出的學費超出
原定修業期限應繳交的學雜費額度時,差額也由教育部補助。
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在尊重學生自由意願選擇的前提下,以不影響學生專業能力培養及
不變動畢業學分條件為原則,教育部訂定彈性修業實施指引,協助學校提供相關彈性修業
措施,並透過各種支持機制,讓有意願的就學役男,得於就學期間同時兼顧服役並完成學
業,接續投入職場或升學,不受影響。
教育部說明,公布的彈性修業指引,主要針對學期修課學分數、暑期修課、跨校選課、修
業年限及學習銜接與輔導等,適用對象為役期恢復一年後的首批適用對象,即94年次(含
)以後出生的役男,於112學年度陸續開學(今年9月中旬),進入大學學士班就讀,學士
班學生即可適用彈性修業指引所列的彈性措施。
學期修課學分數部分,教育部指出,學校校內學則或相關教務章則,於符合學習進程的前
提下,適當放寬學士班每學期最高學分數等規定,以利學生彈性選修課程,且於原定修業
期限內超修的學分不予收取學分費。
暑期修課方面,學校依原定的暑期課表開課,並放寬暑期開課申請條件,以利就學役男申
請修讀;如該課程選課人數不足,仍由學校協助開課,就學役男應繳交的費用則依學校原
達暑期修課開課人數規範的學分費標準收取;如學校因此衍生開課經費,該差額由教育部
補助;另學校得媒合學生進行暑期跨校選課,或跨校合作共同開設暑修課程。
跨校選課部分,教育部表示,就學役男如遇課程衝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無法選課時,
學校應放寬現行各校規定「學士班須校內當學期或暑修未開設課程始得跨校選課」限制,
並放寬校際選課學分數上限。
至於修業年限,學生辦理休學入伍服役後,休學期間不計入原有修業年限,休學期間也不
納入修業年限計算。另學校應規劃就學役男休學後復學的銜接方式,針對學生入伍服役後
復學,包括發生中途驗退或停役情形,提供選課輔導、課程銜接及學習輔導等協助。
役男專案申請服役時,學校須協助就學役男配合兵役徵集單位的申請程序,包含徵兵檢查
、體位判定、軍種抽籤等作業,開立預定休學證明文件,以利入營。
此外,教育部規劃透過3大支持機制,由教育部及大學共同協助就學役男完成專案服役,
首先是教育部對學校的支持措施,包括提供經費補助,國立大學每一專案服役學生6萬元
、私立大學每一專案服役學生12萬元;暑修學分費差額、諮詢團隊輔導及掌握申請個案給
予學校協助。
其次為學校對學生的支持措施,校方應提供課程選修彈性、考照與實習輔導及服役後復學
輔導等,給予學生協助。最後則是教育部對學生的支持措施,如學生申請該彈性修業措施
,其彈性修業與服役期間所支出的費用(含學雜費與學分費),超出原定修業期限應繳交
的學雜費額度時,其差額由教育部補助。
[備註] 三年讀大學 一年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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