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chuchichan》 之銘言:
: → rancilio: 拆蛋要先賠370億還幫遠雄解套,KMT要嗎? 1.200.68.216 06/23 12:20
: 噓 a8834607: 看起來就是公務體系行政程序的問題啊 60.248.33.28 06/23 12:26
: 噓 ga652206: 結果這些都是郝留下來的屎 118.232.27.146 06/23 12:27
: 噓 banamelon: 笑死,這些叫爛攤? 122.151.19.213 06/23 12:30
: → chenshenzi: 這樣的嘴臉檢討前朝政績 42.79.128.194 06/23 12:39
: 噓 lyl817: 開始打柯師父了 118.150.176.102 06/23 12:43
: 噓 steven005: 大巨蛋 要不要看郝馬簽的什麼爛合約 36.225.93.158 06/23 12:46
: → mayokonami: 還沒做完就叫爛攤子?那換柯再做好了 114.36.216.237 06/23 14:13
嗨,大家好,
運動完遇到傾盆大雨,實在衰到不行,
鞋子全濕就算了,一上PTT看到這些留言,
我又感到大吃一驚了,
為什麼"又"呢?
不知道為什麼最近柯粉常造神,
弄得八卦版像封神榜這樣的神話故事一般,
就像上面這些奇怪的言論,
小弟我雖然不當柯粉很久了,
但是對柯學還是有一點小小研究,
這邊稍微對於大巨蛋做一點說明。
首先吼,大巨蛋案說複雜,其實也還好,
這樣的建築開發,以涉及的法規來說,
不過就環評、都計、(那時還沒有出流管制)、
最後就消防跟建築法,
這些法呢,有他們位階的高低,
彼此的成果不能互相牴觸,
但是會有先後順序,
一般會按照這樣的順序依序審過,
環評、都計、坡審、水保/出流、消防、建照
以大巨蛋來說,從新聞看到,
環評一直不是問題,
就是砍樓地板面積嘛,這個大家都遇過,
牙一咬就過去了,
真正的問題一直卡在都計這一塊,
這是大家要先抓住的重點。
案件一開始發展,
總之遠雄就報准了環評、都計,
後續就依照核准的報告下去設計
請雜照、建照,
核准後就開始報施工,
到這邊為止就一般建築流程,
也沒甚麼特別的,
遠雄後來在100年6月完成建照,
然後100年11月申報開工。
但是施工期間遠雄有些地方反悔了,
尤其逃生梯這塊,
後來文哲上任,林洲民當了都發局長後,
在市府勘驗時抓包了這些與建照圖不符的地方,
然後都發局就勒令停工了,
這些偷偷變更的東西,
按照程序就是要重新把前面那些審過的東西,
再重送重審然後依序核定變更。
但是重送環評(只有送環差)這個還好,
都計變更那就麻煩了,
如果你修柱位調整逃生梯位置,
也許還好處理,但是逃生梯數量都減少,
而且這是要林洲民蓋章核定,
那他職人精神就來了,
開始各種設計問題都給你挑出來,
至此台北市政府跟遠雄徹底槓上,
市府105年直接勒令停工,
雙方實際談判、媒體與論、法律攻防
各種交鋒。
後來文哲真的急了,他就想趕快核定
都計跟建照,
讓大巨蛋在他任內完工啟用,
那離總統就近了,
於是他選擇了最不好的動作,
他開始壓迫都發局跟法制局,
他只想遠雄要甚麼趕快答應,
做做樣子審一審就好,其他都不重要,
期間還出了這樣的事情:
都發局官員指出,台北市政府是在
106年6月底才收到台建中心發出
的「大巨蛋防火性能審查評定書」....
該名官員進一步表示,依據台建中心的專業,
僅能就建物的防火避難設備進行審查,
該中心的專業根本
不擴及「都市防災」的範圍,
以大巨蛋園區如此龐大的建物群量體
和園區空間,
除了需考量室內的防災避難外,
還有整個園區內及周邊空間的防災避難,
亦且,台建中心只是一個第三公正專業機關,
沒有任何核准或核發任何證照的公權力,
因此只能就送審案件做出建物
「防火避難性能」的「評定書」,
再交由具有公權力的內政部營建署
,據以向送審單位發出「安全認可通知書」。
但市府高層認為,
遠雄卻在和北市府交手大巨蛋案的過程中,
無限誇大了台建中心的審查結果和效力。
遠雄表明,只要符合台建中心的評定書,
市府就不需要再進行任何審查程序.....
而且,無論是100年6月,
台建中心在短短2個工作天作業,
疑似放水發出大巨蛋案
「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案」評定書;
或是105年9月7日,
遠雄和北市府雙方協議送審台建中心;
到105年12月,
台建中心召開大巨蛋案防火避難性能的
最後一次正式審查會,
都是在許銘文任台建中心執行長之時,
不免讓外界質疑其中的巧合。
延伸閱讀:台北市長柯文哲,
曾力挺前台建執行長許銘文,
出任北農董事長,後因民進黨反對才作罷。
許銘文日前卻因涉圖利遠雄,
以50萬元交保,顯然柯文哲識人不明。
(不過最後許銘文無罪)
後面大家也都知道,就是一般的那套,
解決不了問題,就解決出問題的人,
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遭副市長鄧家基、
市長室主任李文宗、秘書長張哲揚等人
輪流約談逼退(107年)
法務局楊芳玲105年9月辭職,
她在給同仁的信中表示,
在市長踏上法律紅線時不斷攔阻,
誰知道最後被理解成在對抗市長,
她只好知所進退,
排除了所有出問題的人後,
大巨蛋終於見到天日,後續都計核定,
消防設計中央也核定了,
終於今年在市府努力下,
大巨蛋應該是最終建築執照變更也核定了,
一切就等後面的請使用執照跟正式啟用了。
不過呢,看似美好的一切,
過程中仍然有許多瑕疵,
後世的柯粉在用大巨蛋幫文哲反擊異議分子
(它們目前認定只要你有異議
就是塔綠班就是哥布林)
總是有幾個點它們跨不過去:
一、姑且不論大巨蛋目前設計上,
巨蛋跟兩邊建物距離與93年市府
原來規劃的距離都砍半,
到底有沒有問題
(圖片來源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04年)
https://i.imgur.com/Tmn4xj6.png
就柯文哲核定的第三次建照變更來說,
跟第一次最原始核定的建造圖,
逃生梯少了一些,
如果現在這樣的配置可以過,
那為什麼遠雄一開始不這樣設計就好了呢?
再請問,現在改成這樣,
對大巨蛋未來大家使用上有甚麼好處呢?
如果使用上更好也更安全,
那可以大聲的講吧,
這點市府總可以來個說明吧,
不是遠雄說想要,市府就一定要配合吧?
二、目前文哲還沒當總統很敢說,
現在的文哲說他不是不要服貿,
他是反黑箱,
他認為應該要在有正常監督下進行服貿
、貨貿談判。
那請問一下大巨蛋權利金調整
是有經過正當的監督嗎?
有經過議會或者市民同意嗎?
我每天都要開車經過光復,
請問辦演唱會或球賽的時候
我可以申請油資補助嗎?
根據目前調整後的權利金計算方式
未來大巨蛋將採取「包底抽成」的做法,
由遠雄巨蛋公司每年提預估營收,
若實際營收未達預估數字,將收取0.6%分潤;
超過則分成2個區間,收取不等金額。
請問有多少市民是同意0.6%這個抽成呢?
真的要說,文哲那時上任時稱的五大弊案,
請問有多少是黑箱後決定讓那些廠商逃過的呢?
我知道美河市是仲裁結果認賠,其他四案呢?
是不是都是黑箱? 現在的文哲是不是
應該要反對結果?
至少現在終於有議員發現提出疑義
蔣萬安今天下午率各局處官員赴
台北市議會報告112年度台北市
總預算第1次追加減預算案並備詢,
民進黨議員許淑華指出,
柯文哲在卸任前完成台北大巨蛋
最後一次議約,增訂營收分潤機制,
引起外界許多質疑。
她指出,柯文哲談的權利金收取機制
採包底抽成方式,
大巨蛋實際營收若未達預估,
僅收取0.6%分潤,
也就是對方賺1000元、
台北市拿6元,許多人認為這個比率太低了,
要求市府重啟議約。
羅智強- 北檢說,
大巨蛋權利金低於1%,是「圖利」
可見真的不是所有人都認同你的黑箱,
請問這樣有辦法處理嗎?
算不算爛攤?
三、文哲108年時自稱
他是最尊重文官制度的好市長,
他是這麼說的:
台灣政治衰敗最大原因是文官制度破壞,
最大問題是專業性沒辦法發揮,在此之前,
雖然國民黨一黨專政,可是文官制度還很好,
有孫運璿、李國鼎、趙耀東等文官,
特別在經濟發展方面有所成。
姑且不論上面提到大巨蛋爭議期間,
下至局長,上至副市長,換了一堆,
甚至後來蔣萬安競選期間,
鄧家基公開支持國民黨人選蔣萬安,
沒挺同為親民黨的黃珊珊。
請問這是尊重專業人才後,
這些專業人才給他的回報嗎?
難道這些柯粉眼中的廢物
不是看清投機份子的真相才離開的嗎?
四、大巨蛋在柯文哲任內,
大部分時間都跟建築圖不符,
所以嚴格來說它就是一棟違建,
請問台北市市府在一般處理違建
的時候是這樣的處理原則嗎?
叫他停工然後放任他想怎麼樣就怎麼樣?
上面還有柯粉造謠,拆蛋就要370億,
開玩笑,建設公司蓋了違建,
市府要賠償甚麼?
建築法在地方就是市府說了算,
認定違建就是限期改善、或者市府幫你拆
,拆除費用跟你要錢
就是這樣的標準程序而已好嗎,
柯粉一定不信,
所以一定要貼真實案例,原文附上,
市府是這樣對付一般的小市民的違建
羅志祥2年前在內湖區金湖路「文心AIT」
豪宅砸2.7億大舉購入2戶,
傳出增設露天空中游泳池,
台北市建管處到場勘查認定違建,
並要求違建人限期30日內自行拆除,
否則依規定執行強制拆除。
後來沒過幾天羅志祥就自行拆除違建
羅志祥已自行拆除泳池,僅剩墩座。
(台北市建管處提供)
當然最最遵照標準程序的文哲,
面對財團肯定是不會鬆手的吧。
五、文哲以前競選時的口號,
過去因為小弟也身為柯粉,
大部分都嚷嚷上口,
選舉時不斷稱大巨蛋就是弊案,
就是有官商勾結,政府就是爛 brabla...
結果大巨蛋案最後用擺脫專業文官的手段
草草收尾的方式結束,
跟遠本對文哲的預期差異很大吧?
之前版上還一堆人貼了一堆文哲的政績,
這些以前我也都是背下來的啊,
但是很多政見真的他都能像他說的那樣做到?
考考柯粉看過這樣的口號嗎?
柯文哲:社子島拖了50年,
沒有國家這樣擺爛的!
請問真的這麼容易嗎?
過了環評過了都市計畫,
然後就能輾過去嗎?
事實真的有像文哲想的這麼簡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