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國旅、動滋、創生券都沒抽中 男子怒告要

作者: emperor (歐派‧蘿莉‧狸貓‧翼)   2023-06-24 19:30:31
媒體來源:自由
記者署名:吳政峰
完整新聞標題:國旅、動滋、創生券都沒抽中 男子怒告要求撤銷抽籤結果
完整新聞內文:
政府2021年間為了振興遭受武漢肺炎疫情衝擊的經濟,由各部會制定方案,編列預算補貼
民眾消費,惟因預算有限,必須透過抽籤才能取得相關優惠券。一名王姓男子不滿未抽到
國旅、動滋、地方創生券,興訟要求撤銷抽籤結果,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非行政處分,
王男無權聲請撤銷,日前駁回其訴確定。
政府制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除了賦予行政管制手段法源
依據,另因應管制所帶來的經濟衝擊。各部會為了提升消費動能,依該條例設計了不同的
振興補貼措施,但因預算有限,非人人有獎,須採行抽籤手段進行分配。
王男因為身分證字號不符合教育部的動滋券(500元)、交通部的國旅券(1000元)、國
發會的地方創生券(500元)中獎號碼,未抽中該三券,憤而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抽
籤結果。
王男引經據典,主張採用抽籤方式作為給付行政措施,若對一部份人多加給付,則對另一
部份人產生排擠而無法取得給付時,應提高法律保留的層級,不能僅以網頁資訊增加現有
法規未有之限制方法,以抽籤方式恣意排除人民受有給付之利益,不以法規位階訂定動滋
劵相關規範及抽籤方式,有違法律保留原則。
王男強調,僅以「中籤」、「未中籤」之分類形成之差別待遇,顯與振興目的間未有任何
實質關聯性,且未有理由支持以抽籤之分類方法,契合行政目的之手段,實難憑據抽籤為
正當差別待遇之分類,有違平等原則。
一審台北地院指出,抽籤結果並非行政處分,王男並無請求作成合義務性裁量之公法上請
求權,不符行政訴訟法第5條之「依法申請」要件,起訴要件已有欠缺而應裁定駁回;且
王男提告時已逾優惠券的使用期限,無訴之利益,欠缺權利保護必要,駁回王男告訴。王
男不服,提起上訴。
二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表示,王男的上訴理由僅重複已被一審不採的各項主張,非具體表
明一審如何適用法規不當,難認已具體指摘原判決違背法令之處,不符合上訴要件,應予
駁回,全案確定。
完整新聞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343716
備註: 說得好 憑什麼他有我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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