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po
關於前篇底下的留言有大概看過了,這邊簡單做些回應:
有鄉民留言提到:如果你有證據,那你也去告他性騷擾啊。
本篇的主角確實去提告了,但男女提告的結果卻大不同。
前篇提到,女方告男方向她說「妳在含屌嗎」一事,男方完全沒有印象,也請學長協助調
閱監視器佐證當時尚未進辦公室,女方說詞則反反覆覆,最後大氣海洋局在詢問過辦公室
同仁但沒有任何人證物證的情況下核予男方小過乙支。
但同樣是「含屌」,由女方講出口的結果是怎麼樣呢?
來看看大氣海洋局的申訴會怎麼說:抓小鳥、酸奶、站壁、含屌等字眼為辦公室人際互動
和群組對話日常......既開黃腔顯已成為A男、B女於辦公室之生活工作相處日常......且
對話前後脈絡彼此皆有類同玩笑,尚難以認定此言語為性騷擾,故認定性騷擾不成立。
是的,含屌這種被大家酸到不行的噁男詞彙由女方說出口的結果就是:「性騷擾不成立」
。
更甚至男方對女方提出「女方對男方肩部及背部至腰臀上反覆摸揉」,這樣的行為,最後
高雄市社會局竟然認定「性騷擾不成立」。
難道真的性別對調之後就什麼事情都能做了嗎?
不多說了,以下正文開始:
關於男生申訴女生性騷擾的那件事。
這位很會開黃腔、聊色情話題甚至撫摸男生的女同事我們以下稱為蕭女,蕭女是一位跳脫
傳統框架的新時代女性,在平時工作日常或是社群媒體中,常能看見、聽見蕭女和大部分
人(無論男女)暢談黃色、性及性暗示相關話題,如第一篇Part1所述(連結如上),這樣的
蕭女向男同事提出性騷擾申訴(申訴內容如Part1),也就是對我。
蕭女申訴我後,我也接著向蕭女提出性騷擾申訴,畢竟蕭女拿著平常自己做的事情去申訴
別人,理所當然遭到反申訴這是人之常情並非報復。
針對蕭女所說,「上班都在觀察我的姿勢」、「問我是不是想她」、「看我的腳不夠想要
看其它部位」、「對我肩部及背部至腰臀上反覆柔摸」、「問我是不是喜歡她,愛聞她的
味道」等等,向蕭女提出性騷擾申訴。
可能有人會覺得我們雙方平時就這樣相處、愛開玩笑還搞這種事很無聊、浪費資源,但在
Part1調查報告中,蕭女主張:「過去曾考慮提出性騷擾申訴,但以前並沒有意識到我對
她性騷擾,後來逐漸了解性別平權觀念,逐漸產生性別界線意識,而我比蕭女資深,蕭女
通常較難以直接了當且嚴正地拒絕我逾矩言行,,日積月累隱忍下才向我提出性騷擾申訴
」。
把享受「辯」成難受,聽起來真的很委屈,如果是這樣,那就不會只有蕭女委屈,被大4
歲的蕭女以逾矩言行騷擾、肢體柔摸的我更委屈吧!
https://i.imgur.com/7F3tk1J.jpg
https://i.imgur.com/3hMBT63.jpg
https://i.imgur.com/4QupWse.jpg
https://i.imgur.com/BXS1jrr.jpg
https://i.imgur.com/doJ6RUa.jpg
可惜,大氣海洋局的申訴會在我申訴蕭女性騷擾案的調查報告中,突然選擇性變的客觀說
道:
https://i.imgur.com/xfH8E27.jpg
除了選擇性客觀之外,最讓我訝異的是就連「含屌」這個字詞都不算性騷擾,那在上一篇
Part1中,姑且先不論含屌那句話是否真實存在,既然不算性騷擾,那我為何被核予1支
小過?可見一直說自己秉持客觀公正的大氣海洋局申訴會,一點都不客觀公正,而且也毫
不避諱的打自己一巴掌!
最後,我申訴蕭女的性騷擾案只有摸揉我的部分成立性騷擾:
https://i.imgur.com/jrx9LV9.jpg
但卻僅僅核予蕭女兩支申誡,與Part1懲處比例嚴重失衡!「國軍人員性騷擾處理及性侵
害預防實施規定」違犯態樣表懲處表中,觸摸的嚴重程度大於言行騷擾,但在兩案性騷擾
案件中,樂於其中的言行卻遠嚴重於突發性的肢體碰觸。
還是對於大氣海洋局、海軍司令部、國防部、高雄市社會局及市政府而言,女生告男生就
是性騷擾,男生告女生就是得了便宜還賣乖?
另外,這邊補充一下,當初我申訴蕭女時,案件在調查過程中發生疑似恐嚇我證人的狀況
:
https://i.imgur.com/A2It5I9.jpg
那時候已經開始調查,照理來說不能騷擾證人應交由申訴會調查(這部分蕭女很清楚),可
以看見,一開始由公事開頭,再順便提起調查的事情。
https://i.imgur.com/SP9lt68.jpg
提起後便開始一陣詢問,然後突然丟了一句「反而我這有一張照片是你摸到我欸毽毽毽」
。
當時我的證人覺得受到恐嚇,我請證人將這部分轉述大氣海洋局的申訴會;但其實我比較
好奇,那一張所謂「摸到蕭女」的照片究竟是什麼畫面,只有蕭女知道,如果是真的,那
為何不向我的證人提出性騷擾申訴呢? 言行玩笑就受不了的蕭女,為何在這個時候又光
說不做,反而只申訴我,動機究竟為何?
除了恐嚇證人學長之外,還一直要我學弟說出不確定的事情才肯罷休:
https://i.imgur.com/J4ZhK75.jpg
我學弟的回答已經算客觀,因為中途會離席抽驗,所以不知道有沒有,學弟當然不確定會
不會是在他去抽菸時發生的
https://i.imgur.com/KxrjyG9.jpg
當蕭女問我學弟有沒有看到摸我的事情,我學弟回覆是清醒前還是酒後,並回覆清醒的時
候沒有,但語帶保留學弟自己喝醉之後他就不知道了
https://i.imgur.com/6SJIpqJ.jpg
這時候蕭女又突然丟了一句「要說清楚喔!不然偽證是觸法的喔」,從一開始學弟就表示
不清楚,蕭女又強人所難的要學弟講清楚,其實蕭女期待聽到的是學弟說沒有好變成她脫
罪的截圖吧?
https://i.imgur.com/z2M1aHD.jpg
看的出來我學弟很不耐煩,畢竟蕭女也對學弟開過黃腔聊過生殖器的話題,對於蕭女的作
法學弟也是無法理解;好一個人在做天在看,好一個嚴以律人,寬以待己,自己平常對男
生、女生開黃腔講色情都沒關係。
再回來僅僅核予兩支申誡之後,相較我這個從高雄被調到台北的人,蕭女卻還在原單位並
向其他無關之人散播不實的資訊,「對方惱羞不服申訴他...反申訴我」、「比較極端」
、「他申訴我摸他 找了偽證..」
然後在心輔資料中提到因為我找了偽證導致她想不開之類的(心輔紀錄大氣海洋局有資料
可證)
https://i.imgur.com/7k8eyJZ.jpg
我雖然沒有被蕭女揉摸當下的影片、照片,至少我還拿的出同事表示有看見的對話截圖,
相較蕭女Part1的含屌申訴項目,蕭女的證人及在場的證人都沒有聽到,卻被申訴會自導
為真有此事的我才想自殺吧?
當然,後面還有更扯的,就是蕭女向高雄市社會局提出再申訴,
https://i.imgur.com/nOXSYa9.jpg
https://i.imgur.com/C0jllUO.jpg
社會局認定揉摸性騷擾不成立
奇怪!?怎麼男生申訴性騷擾就被放大調查,什麼講話的語氣、事發後的相處關係之類
尤其是那段「與本案事發之前的情況完全無異,難以看出被再申訴人對在申訴人有何不悅
、保持距離等情事,顯見兩人間之互動往來、工作狀況並無異狀,若真有撫摸被再申訴人
肩膀、背部,而在申訴人心生嫌惡,雙方之互動絕不會如此,故認為被再申訴人之反應,
不符合合理被害人原則。」 是在哈囉?
怎麼蕭女申訴我的時候,我的申復調查、訴願調查、高雄市社會局調查沒有看到這段話?
什麼是合理被害人?合理被害人的標準是什麼?還是男生、女生合理被害人的表準不同?
蕭女為了脫罪,承認以上其實關係很好的事實?
所以蕭女所謂的性騷擾感受究竟為何?到底是真的不舒服,還是選擇性不舒服?
這事件的故事量實在有點多,Part2.的內容大概就先更新到這裡,Part3將會接著Part1的
後續,揭開整起事件的不公正、不客觀、男女雙重標準、職場性別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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