籲公開陳明通案等審議報告書 蘇宏達:不讓是非被顛倒
聯合報/ 記者 許維寧/台北即時報導
台大社科院院長蘇宏達,日前擔任前新竹市長林智堅、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學術倫理審定
委員會召集人,以及陳明通違反教師法審議委員會召集人,今天於臉書上發文,呼籲教育
部和台大應立即公開涉林智堅丶鄭文燦丶陳明通三份審定審議報告書全文。蘇宏達接受本
報電話訪問指出,先前看到陳明通聲明稱「台大學倫會判決是一場世紀大寃案」,若覺得
是冤案則公布最公平,身為召集人,有義務捍衛社科院和學倫審定會聲譽。
林智堅、鄭文燦先前均遭學倫會認定論文抄襲且情節重大,雙雙遭撤銷學位,並連帶影響
指導教授陳明通遭外界檢舉指導不周。事隔近一年,陳明通由教評會認定未達解聘將可順
利退休,但透過律師發聲明,稱「台大學倫會的判決是一場世紀大寃案」並聲明要幫林智
堅討回公道。
蘇宏達今天表示,先前在美國看到陳明通教授的聲明,上周回國後思索多日,「我覺得這
是不對的,不可以這樣汙衊台大跟審定會。」因此才決定今天發布聲明,呼籲教育部和台
大公開涉林智堅、鄭文燦、陳明通三份審定審議報告書全文。
蘇宏達指出,如果認為是冤案公告周知、全面接受檢視最公平,依「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
理案件處理原則」雖然規定學倫案評審過程、審查人、審查意見等資料須予以保密;但原
則也指出,涉及國際聲譽、嚴重影響社會觀感或大專校院校長等重大學術倫理案件可適切
說明。
蘇宏達表示,學位論文抄襲比對和審定報告書都是以學位論文本身為基礎的客觀分析,除
非涉及機密和專利沒有不公開的理由;且三案已經影響台大聲譽,教育部和台大更應該說
清楚。
蘇宏達指出,用了連假時間思索,「才決定不可以讓是非被顛倒。」所有結果,都是經社
科院審定會審慎做成的決議,陳明通無的放矢,等於劍指審定會、汙衊不公,身為召集人
有義務捍衛社科院和審定會。
記者欲再詢問陳明通一案審議細節,但蘇宏達表示,該部分先不回應,僅先以此呼籲盼以
正視聽。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726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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