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蘇晏男
3.完整新聞標題:
男記者不忍了!還原立委性騷與申訴經過 控國民黨「令我二度受創」
4.完整新聞內文:
國民黨被控吃案一起男記者遭性騷擾案,受害人學長「楊律師」指他的學弟向國民黨中央申
訴被藍委鄭正鈐性騷擾,然而國民黨卻用「新聞稿」方式「簽結」,質疑有「吃案」之嫌,
但鄭則反擊子虛烏有。不過,受害人今(28日)還原事發經過,並指國民黨行為讓人誤以為
他被摸頭、收錢和解,讓他覺得二度受創,且經他詢問律師、學者、專家的意見,發現國民
黨至少存有4大瑕疵。
受害人回憶道,該案事發於3月22日晚間8時許,在西門錢櫃KTV參加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舉辦
的媒體餐敘,他因故先行離席,遂與某鄭姓立委握手告辭,未料卻遭摳手心為時約10秒,產
生被性騷的不悅感,當天也立即告知其他同業。
受害人指出,他6月4日向國民黨提出申訴,接著在6月16日接受國民黨約詢,地點位於中央
黨部隔壁商場內的一家咖啡廳,他當時不懂相關規定,以為國民黨是按照法律最高標準處理
;約詢結束後,他6月21日上午收到一份標題為「事件說明」的文件,國民黨請求申訴人在
上頭簽名。
但受害人再指,該份文件僅羅列他及被申訴人的供詞,全未提及國民黨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
會對兩造說法有何裁決?以及打算做何處置?也未提及這一份文件是否為結案報告?反而讓
人以為只是初步的訪談筆錄。
受害人表示,6月21日當天他工作忙碌,沒時間細看整份文件,「尤其並未簽名」,但國民
黨下午2時許就對外表示已經簽結。
針對國民黨新聞稿稱當事人都願意簽字認同結案,受害人強調,只願意針對自己的供詞簽字
背書,僅此而已;事後,當他的同業及友人看到新聞稿及報導,有人以為他被國民黨「摸頭
」,甚至還傳出「收錢和解」之說,令他二度受創。
對於國民黨的性騷處理流程,受害人表示,經詢問律師、學者、專家的意見,發現國民黨至
少存有4大瑕疵:第一、應在隱密處所進行約詢,但實際卻選在人來人往的中崙大潤發;第
二、應有至少3名性騷處理委員聯合進行約詢,但實際卻只有1名;第三、約詢後之筆錄應由
當事人簽名認可,但實際並未簽名;第四、性騷處理委員會應做出性騷成立或不成立的裁決
並通知當事人及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但實際並未做出裁決也未通知,就以新聞稿簽結
。
「幾位專家都說,不能什麼判斷都沒有就草草簽結,如果連記者都被草草簽結,那其他受害
者怎麼辦?」受害人呼籲國民黨,儘速健全性騷申訴處理機制,包括申訴管道、委員會組成
、調查方法、舉證責任分配、審理流程、調查報告的格式與內容、通知送達、結案程序等,
都應該建制清楚。
受害人也進一步表示,多位國民黨主事者都私下對此案表示關心,並提出再次申訴之建議,
但他們也都坦言,國民黨目前的性騷申訴處理機制(國民黨工作規則)僅能針對黨工之間的
性騷案進行處理,所以多件涉及立委的案件,他們都沒有完善的處理機制。
受害人透露,在此情況下,儘管他已於6月21日當晚就按照國民黨提案再次提出申訴,但截
至27日都尚未收到回覆是否受理。綜合以上,有鑑國民黨制度未臻健全,他初步決定在7月
適當時間向立委所屬的立法院性平委員會,以及事件發生所在地的台北市政府性騷擾防治委
員會提出申訴。
5.完整新聞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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