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陳建州最新聲明「要大牙賠1000萬」

作者: aallens (ALLENS)   2023-06-28 17:31:30
提告民事 1000萬?
所以 已經有付裁判費10萬了嗎?
通常...
小弟是說通常啦!
確定刑事對方會被起訴的話
為什麼不先打個刑事 再附民就好?
還可以省下裁判費阿。
而且 提告這樣的金額 對方應該也沒有脫不脫產的問題了
為什麼不先提刑事 再附民就好.....
※ 引述《murray (無)》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記者署名:
: 潘慧中
: 3.完整新聞標題:
: 快訊/陳建州最新聲明「要大牙賠1000萬」!提唯一要求:臉書刊登道歉啟事
: 4.完整新聞內文:
: 大牙(周宜霈)27日發文點名曾被「當時的老闆陳先生」性騷擾,由於提到男方試圖侵犯
: 的過程中曾說「妳范范姐就很不愛這種事啊」,引發網友推測「陳先生」就是陳建州,雖
: 已被全盤否認,但男方28日發出最新聲明,「請求周宜霈女士賠償當事人新臺幣壹仟萬元
: !」
: 本律師聲明受當事人陳建州先生、范偉琪女士委任意旨辦理,聲明如次:
: 一、關於周宜需女士於2023年6月27日在臉書刊登之貼文,內容純屬虛偽不實,違法侵害當
: 事人名譽及人格權甚鉅。基於「惡意造謠零容忍」之立場,當事人已於今日(6月28日)向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周宜霈女士賠償當事人新臺幣壹仟萬元,更重要的是
: ,請求法院命周宜霈女士於臉書刊登道歉啟事,以恢復當事人名譽。
: 二、當事人承諾因本訴訟取得之賠償金額,將全數捐出予婦女保護、犯罪被害人保護等之
: 社會公益慈善團體。
: 三、當事人並希望再次提醒社會大眾及新聞媒體,依照最高法院之法律見解,對於末經合
: 理查證之網路不實訊息貿然轉發,也將造成當事人之名譽侵害,亦必須負擔侵權行為之
: 損害賠償責任。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star.ettoday.net/news/2528997?redirect=1
: 6.備註:
: 推文請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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