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行人疑「占」斑馬線 網轟故意妨礙交通

作者: tiger911 (胖虎)   2023-07-02 11:04:24
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楊德宜
3.完整新聞標題:行人疑「占」斑馬線 網轟故意妨礙交通 警:可罰500元
4.完整新聞內文:
未停讓行人加重罰則6月30日上路,「記者爆料網」臉書粉專PO出一段行車紀錄器畫面,
昨天台北市街頭出現一名男子站在斑馬線上「發呆」,疑故意影響交通。警方說,根據影
片內容,該名行人恐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疑慮,可處500元罰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6月30日上路,未停讓行人提高罰鍰至6000元,違規記點3點,
且須上3小時道安講習。
「記者爆料網」的行車紀錄器畫面顯示,昨天上午10時53分左右,在台北市復興北路、南
京東路口,一名戴鴨舌帽、口罩的男子,過馬路似不良於行,疑在發現有車輛要右轉而來
,他停住腳步,接著往前一步站在路中央的斑馬線上。
一名準備右轉的駕駛人停住數秒,發現行人沒有移動,先後輕按兩次喇叭。但該名行人似
在觀望前方,卻沒有要走的意思。另有1名行人已經完全通過路口,頻頻回頭看。後來車
輛再往前行駛要繞開,此時男子卻往前走,駕駛人質疑,「是故意的嗎?莫名其妙」。
不少網友質疑該名行人的行為刻意製造人車對立。網友表示,「支持立法開罰違規行人,
行人雖有優先路權,不可濫權,開車者也有路權」、「政府帶頭搞極端對立觀念」、「終
於有人肯犧牲,讓政府看到政策的錯誤,值得讚賞」、「他很明顯是故意妨礙交通,一開
始假裝腳不舒服慢慢走路,後面卻又行走正常」、「警察不應該只針對汽機車,加強取締
不禮讓行人時,各種行人的違規狀態也應該加強管理」、「爛法規讓人民互鬥」、「固定
式神主牌,母湯喔」。
警方說,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行人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於交通
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
,處500元罰鍰。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27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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